自考05678金融法考试大纲
Ⅰ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金融法是一门以金融法律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应用法学,随着我国金融现代化、金融法治化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金融法学教育也得到重视和普及。《金融法》课程主要任务是使学生较为全面地掌握金融法基础知识、金融经营法、金融监管法和金融调控法,以培养出具备金融法素养的大学生,满足时代需求。
二、课程目标
通过《金融法》课程的学习与考查,使学生能熟悉和掌握商业银行经营法、证券经营法、银行保险业监管法、国际金融监管法、货币政策调控法、互联网金融法等金融法律知识。本着主次分明、重点突出的学习和考核方式,使学生既能理解金融法基本理论,又能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知识运用到解决金融法实务问题当中去,并在拓展学生的金融知识面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法理学、经济法和民法等课程是金融法学习的先修课程,学生在具备先修课程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才能较好地理解和掌握金融法的基本制度和业务知识,了解金融领域国外立法状况,从而成长为通晓法律及金融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四、课程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考查的重点内容为:金融法基本理论、金融法主体、商业银行经营法、保险经营法、证券经营法、银行保险业监管法、信托与资产管理经营法、互联网金融法概论等。
本课程考查的次重点内容为:金融法客体、货币政策调控法、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 期货与金融租赁经营法、证券投资基金经营法等。
本课程的难点内容为:商业银行经营法、银行保险业监管法、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 证券经营法、信托与资产管理经营法、互联网金融法等。
Ⅱ 考核目标
本大纲的考核目标,按照识记、领会和应用三个层次,规定考生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三个能力层次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分别是:识记:要求考生对金融法各章节中的名词、术语、概念和知识点能够记忆和掌握,能正确认知和表述各基本知识点。
领会:要求考生对金融法相关系统知识和理论能够正确领悟和理解,即在掌握基本知识点的基础上对本学科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法律制度能够全面了解、把握和释明。
应用:要求考生在熟悉和领会金融法学基础知识点、基本逻辑理论及主要法律制度后,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金融实务领域的法律问题,准确运用所学金融法理分析金融案例,找到解决国内、涉外金融法律纠纷的方法和路径。
Ⅲ 课程内容与考核
要求第一编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 金融法基本理论理解和掌握金融、金融市场、金融法的概念、特征
;了解金融法的体系、功能基本原则和调整机制。这一章内容应为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金融的社会控制
1.金融与金融市场
2.金融活动的社会控制
第二节金融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金融法的概念
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3.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
1.金融法的功能
2.金融法的作用
第四节金融法的体系
1.金融主体法
2.金融客体法
3.金融经营法
4.金融监管法
5.金融调控法
第五节金融法调整机制
1.金融法的创制机制
2.金融法的实现机制
3.金融法的耦合机制(一)金融的社会控制
1.识记:金融、金融市场
2.领会:金融与金融市场、
3.应用:金融活动的法律控制(二)金融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识记: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2.领会: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3.应用:如何理解金融关系?
(三)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
1.识记:金融法的功能
2.领会:金融法的作用
3.应用:如何实现金融法的作用?
(四)金融法的体系
1.识记:金融主体、客体
2.领会:金融经营法、监管法和调控法
3.应用:各类金融经营法的具体实施(五)金融法调整机制
1.识记:金融法的创制机制
2.领会:金融法实现机制和耦合机制
3.应用:金融法调整机制的适用
1.重点:金融法概念、调整对象、体系、基本原则、金融市场、金融活动、金融法调整机
2.难点:金融法调整机制
第二章 金融法主体
理解和掌握金融消费者、金融经营者和金融管理者三类主体各自的分类、概念和特征, 以及各自所承载的金融法上权利义务的特殊性。这一章内容应为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金融法主体概述
1.金融法主体的含义
2.金融法主体的体系结构
第二节金融消费者
1.金融消费者的概念
2.金融消费者的特征
3.金融消费者的分类
4.金融消费者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金融经营者
1.金融经营者的概念和特征
2.政策性银行组织法
3.商业银行组织法
4.外资银行组织法
5.保险公司组织法
6.证券经营者组织法
7.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组织法
8.信托公司组织法
9.金融租赁公司组织法
10.财务公司组织法
11.期货公司组织法
第四节金融管理者
1.金融管理者的概念
2.中央银行法定组织形式
3.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性质、地位、职能与职责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
5.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一)金融法主体概述
1.识记:金融法主体的含义
2.领会:金融法主体的体系结构
3.应用:金融法主体三者之间的关系(二)金融消费者
1.识记: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与特征
2.领会:金融消费者的分类
3.应用:金融消费者在实务中的权利义务(三)金融经营者
1.识记:金融经营者的概念和特征
2.领会:金融经营者的各种类型
3.应用:各类金融经营者在实践中的设立条件、经营范围(四)金融管理者
1.识记:金融管理者的概念、中央银行的法定组织形式
2.领会: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性质、地位、职能。
3.应用: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重点:金融法主体的分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外资银行难点:央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有何联系与区别?
第三章 金融法客体
了解金融法客体的概念、范围和特征,掌握人民币是中国流通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人民币的垄断发行权;外汇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证券包括资本证券、币证券和商品证券。
第一节金融法客体概述
1.金融法客体的含义和特点
2.金融法客体的分类
第二节货币
1.货币概述
2.我国的法定货币
3.我国的货币发行权
4.人民币的发行
5.残损人民币的管理和人民币的保护
第三节外汇
1.外汇的含义
2.外汇的分类
3.结汇、售汇与付汇
4.外汇市场
第四节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
1.资本证券
2.货币证券
(一)金融法客体概述
1.识记:金融法客体的含义和特点
2.领会:金融法客体的分类
3.应用:七类金融法客体在实务当中的表现形式及用途(二)货币
1.识记:货币、法定货币、货币发行权
2.领会:人民币的发行原则及程序
3.应用:残损人民币的处理方法(三)外汇
1.识记:外汇的含义、分类、外汇市场
2.领会:外汇市场的分类及参与者
3.应用:为什么说外汇是金融法的重要客体?
(四)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
1.识记:资本证券及货币证券的含义
2.领会:货币证券的特征
3.应用:资本证券与货币证券有何异同?
1.重点:金融法关系的客体,即能满足金融法主体的利益需要或履行法定职责而存在的客观对象,是该利益或职责的载体,是金融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难点:货币、外汇、证券、权利等金融商品以及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行为。
第二编金融经营法
第四章商业银行经营法理解和掌握商业银行概念和基本特征、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存贷款制度、票据、 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本章是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商业银行经营法概述
1. 商业银行法的概念
2. 商业银行的概念
3.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4.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二节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
1. 银行账户与客户
2. 商业银行与客户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种类
第三节存款制度
1. 存款法律关系
2. 存款制度的基本原则
3. 储蓄存款制度
4. 单位存款制度
第四节贷款制度
1. 贷款法律制度概述
2. 贷款的原则与规则
3. 贷款法律关系
第五节票据制度
1. 汇票结算基本规则
2. 本票结算基本规则
3. 支票结算基本规则
4.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六节银行卡制度
1. 银行卡的种类
2. 银行卡法律关系
3. 银行卡业务主要内容
4. 银行卡风险的防范(一)商业银行经营法概述
1.识记:商业银行法的概念、商业银行的概念
2.领会: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3.应用:商业银行的业务围(二)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
1.识记:银行账户、银行客户
2.领会:商业银行与客户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3.应用:银行与客户法律关系的在实践中的分类(三)存款制度
1.识记:存款、存款的分类、存款合同、储蓄存款制度、单位存款制度
2.领会:存款制度的基本原则、储蓄业务的基本规则、单位存款基本规则
3.应用:存款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四)贷款制度
1.识记:贷款、贷款法律制度、贷款种类
2.领会:贷款的原则及规则、贷款法律关系
3.应用: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五)票据制度
1. 识记:汇票、本票、支票、涉外票据、背书、追索权
2. 领会:汇票结算基本规则、本票结算基本规则、支票结算基本规则
3. 应用:汇票、本票及支票各自的使用流程(六)银行卡制度
1. 识记:银行卡、银行卡的种类
2. 领会: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 银行卡业务的主要内容
1.重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法、存贷款制度、票据法律制度、银行卡
2.难点:商业银行与客户法律关系、银行卡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五章 保险经营法
理解和掌握保险、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基本概念的含义和特征;了解保险经营的形式、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本章是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保险经营法概述
1.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2.保险法的概念和体系
3.保险经营法是保险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4.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2.保险合同的要素
3.保险合同的种类
4.保险合同的订立
5.保险合同的履行
6.保险合同的变更
7.保险合同的终止
第三节人身保险
1.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2.人身保险的特殊规则
3.主要的人身保险合同类型
第四节财产保险
1.财产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2.财产保险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保险代位权
4.财产保险的主要类型
第五节保险代理
1.保险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保险代理权的限制
3.保险活动的辅助人
4.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规则(一)保险经营法概述
1.识记:保险和保险法的概念
2.领会:保险的特征、保险法的体系
3.应用:保险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保险合同
1.识记:保险合同的概念、要素、内容
2.领会:保险合同的种类
3.应用:保险合同订立的形式、程序、履行(三)人身保险
1.识记: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2.领会:人身保险的类型
3.应用: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则:保险金继承、除外责任等。
(四)财产保险
1.识记:财产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2.领会:财产保险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财产保险的主要类型
3.应用:财产保险的代位权(五)保险代理
1.识记:保险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领会:保险活动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经纪人的经营规则
3.应用:保险代理权的限制
1.重点:保险、保险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代理
2.难点:如何理解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如何认定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
第六章 证券经营法
掌握证券、证券法、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承销、证券交易的概念、特征、类型;
了解城证券发行的条件、证券承销的特别义务、证券交易的限制和禁止行为。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1.证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证券法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证券发行
1.证券发行概念
2.股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
3.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4.其他证券的发行
5.证券发行的审核
第三节证券承销
1.证券承销概述
2.承销团及主承销商
3.证券承销合同
4.证券承销的特别义务
第四节证券上市
1.证券上市的概念和类型
2.证券上市的条件
3.证券上市的程序
4.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
第五节证券交易
1.证券交易概述
2.证券交易市场
3.证券交易方式
4.证券集中交易的步骤
第六节证券交易行为的限制与禁止
1.限制的证券交易行为
2.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一)证券法概述
1.识记:证券和证券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领会:证券法的特征、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3.应用:证券法的适用范围(二)证券发行
1.识记:证券发行概念、分类
2.领会:股票发行、债券发行的条件、环节审核
3.应用:证券发行的程序(三)证券承销
1.识记:证券承销的概念、证券承销合同、承销团、主承销商
2.领会:证券承销合同的特点和内容
3.应用:证券承销的特别义务(四)证券上市
1.识记:证券上市的概念、类型
2.领会:证券上市的程序。
3.应用:证券上市的条件、暂停与终止(五)证券交易
1.识记:证券交易概念、类型
2.领会: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与交易方式
3.应用:证券集中交易的具体步骤(六)证券交易行为的限制与禁止
1.识记:证券交易行为、内幕交易、操作证券市场
2.领会:禁止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欺诈客户
3.应用:证券交易行为限制和禁止性各项规定
1.重点: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证券承销、证券上市和证券交易。
2.难点:证券发行和证券上市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证券发行的注册制与核准制有何区别?
第七章证券投资基金经营法掌握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概念、主体、基金财产,以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了解基金募集、运作,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程序和规则,以及基金信息披露规则。本章应是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法概述
1.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与特点
2.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分类
3.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概念和立法情况
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主体
1.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
3.基金份额持有人
第三节基金财产
1.基金财产的概念与构成
2.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第四节基金的公开募集
1.公开募集基金的注册申请
2.基金合同
3.基金招募说明书
4.公开募集基金注册申请的审查
5.公开募集基金的其他规则
第五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申购与赎回
1.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2.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六节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1.基金的投资
2.基金信息的披露
第七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2.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八节非公开募集基金
1.基金的非公开募集
2.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
3.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其他规则(一)证券投资基金法概述
1.识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概念、分类
2.领会:证券投资基金立法情况
3.应用: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在实务中的运用(二)证券投资基金主体
1.识记: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持有人的概念和职责
2.领会:基金管理人和相关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3.应用: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程序(三)基金财产
1.识记:基金财产的概念和特点
2.领会:基金财产的性质与构成
3.应用: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的抵消、非基金财产的强制执行(四)基金的公开募集
1.识记:公开募集基金、基金合同
2.领会: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规则
3.应用:公开募集基金注册申请的审查(五)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申购与赎回
1.识记: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2.应用: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六)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1.识记:基金的投资
2.应用:基金信息的披露(七)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识记: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2.应用:基金合同的清算(八)非公开募集基金
1.识记: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
2.领会:基金的非公开募集
3.应用: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其他规则
1.重点: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2.难点:如何认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公开募集基金和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八章信托与资产管理经营法掌握信托的概念、分类、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信托法律关系、信托行为、无效信托、信托的撤销、变更、资产管理;理解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法律适用;了解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及禁止性规定
第一节信托法概述
1.信托的概念和特征
2.信托的分类
3.信托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4.信托法律关系
第二节信托财产
1.信托财产的概念和范围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3.信托财产的归属
第三节信托行为
1.信托行为的有效条件
2.信托的设立形式
3.信托的成立与生效
4.无效信托与撤销权
5.信托的变更
6.信托的终止
第四节资金信托
1.资金信托的概念及分类
2.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五节动产与不动产信托
1.动产信托的概念和功能
2.动产信托的种类
3.动产信托的业务流程
4.不动产信托的概念和种类
5.不动产信托的作用
6.不动产信托的业务流程
第六节资产管理经营法
1. 资产管理的含义和分类
2. 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法律适用
3. 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职责
4. 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对象
5. 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6. 资产管理的禁止性规定(一)信托法概述
1.识记:信托的概念、信托的分类
2.领会:信托的特征、信托的基本原则
3.应用:信托法律关系(二)信托财产
1.识记:信托财产的概念、独立性
2.领会:信托财产的范围、信托财产的归属
3.应用:信托财产独立性在信托存续期间的适用(三)信托行为
1.识记:信托行为的有效条件、信托的成立与生效
2.领会:信托的设立形式、信托的变更、信托的终止
3.应用:无效信托与撤销权(四)资金信托
1.识记:资金信托的概念及分类
2.应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动产与不动产信托
1.识记:动产信托的概念、种类、不动产信托的概念和种类
2.领会:动产信托的功能、不动产信托的作用
3.应用:动产信托的业务流程(六)资产管理经营法
1.识记:资产管理的含义和分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职责
2.领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对象
3.应用:资产管理的禁止性规定、资产管理的法律适用重点:信托、信托财产、信托行为、资金信托、资产管理、信托的分类、信托的变更难点: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无效信托、信托法律关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的禁止性规定
第九章期货与金融租赁经营法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期货市场、期权、期货交易规则、金融租赁的定义、法律特征及主要形式;了解期货市场结构、期货交易的场所、主体与原则、期货交易的基本要求期货交易的信息与风险管理制度及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规则。
第一节期货概述
1.期货的含义与特征
2.期货市场
3.期权及其分类
第二节期货交易规则
1.《期货条例》的规范对象
2.期货交易的场所、主体与原则
3.期货交易的基本要求
4.期货交易的信息与风险管理制度
5.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
6.期货交易的结算
7.违约金的承担
第三节金融租赁概述
1.金融租赁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2.金融租赁的主要形式
第四节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
1.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
2.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原则和经营规则
第五节金融租赁合同
1.金融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2.金融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六节金融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2.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3.供货人的权利义务
第七节金融租赁业务操作的法定程序
1.选择租赁设备阶段
2.委托租赁阶段
3.谈判阶段
4.签订合同阶段
5.购入设备阶段
6.支付租金阶段
7.租赁期满后的设备处理阶段(一)期货概述
1.识记:期货的含义、期权
2.领会:期货的特征、期权的分类、期货市场的作用
3.应用:期货市场及其结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在实务中的运用(二)期货交易规则
1.识记:期货交易、期货合约
2.领会:期货交易的原则、期货交易的基本要求
3.应用:期货交易的信息与风险管理制度、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违约金的承担(三)金融租赁概述
1.识记:金融租赁的定义
2.领会:金融租赁的法律特征
3.应用:金融租赁的主要形式(四)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
1.领会: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原则和经营规则
2.应用: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五)金融租赁合同
1.识记:金融租赁合同的概念
2.领会:金融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3.应用:金融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六)金融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识记:出租人的权利义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供货人的权利义务
2.领会:金融租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七)金融租赁业务操作的法定程序
1.领会:选择租赁设备阶段、委托租赁阶段、谈判阶段、签订合同阶段、购入设备阶段、支付租金阶段、租赁期满后的设备处理阶段
2.应用:金融租赁业务操作的法定程序
1.重点:期货、期权、期货市场、金融租赁合同、期货交易规则。
2.难点:期货与期权的联系与区别、期货市场的功能和结构、金融租赁涉及的法律关系。
第三编金融监管法
第十章银行保险业监管法理解和掌握银行业监管的概念、体制、原则、保险监管、保险法律责任;了解银行业监管立法、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银行业监管措施、其他机构的监管措施、保险业监管机构及监管措施。此章内容应为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银行业监管法概述
1.银行业监管的概念
2.银行业监管法的概念和银行业监管立法
3.银行业监管体制
4.银行业监管的原则
第二节银行业监管机构
1.银行业监管机构
2.银行业监管的理念、目标与标准
3.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节银行业监管措施
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措施
2.其他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四节保险业监管法概述
1.保险监管的概念、目标、原则与方式
2.保险业监管法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第五节保险业监管机构
1.各国保险监管机构概况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第六节保险业监管措施
1.组织监管
2.财务监管
3.业务监管
4.保险监管的一般措施(一)银行业监管法概述
1.识记:银行业监管的概念、银行业监管法的概念
2.领会:银行业监管立法、银行业监管的原则
3.应用:银行业监管体制在实务中适用(二)银行业监管机构
1.识记:银行业监管机构
2.领会:银行业监管的理念、目标与标准
3.应用: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三)银行业监管措施
1.识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一般监管措施
2.领会:其他机构的监管措施
3.应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接管、重组和撤销(四)保险业监管法概述
1.识记:保险监管的概念和目标、保险业监管法的概念
2.领会:保险监管的原则、保险业监管法的表现形式
2.应用:保险监管的方式(五)保险业监管机构
1.领会:各国保险监管机构概况
2.应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六)保险业监管措施
1.识记:保险监管的一般措施
2.领会:组织机构、财务监管、业务监管
3.应用:保险监管的一般措施
1.重点:银行业监管体制及原则、保险业监管及保险业监管法律制度。
2.难点: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法定的意义、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措施。
第十一章证券等其他金融业监管法掌握证券业监管的概念和对象、政府监管、证券业自律监管、信托业监管法;了解证券业监管体制及其必要性、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的监管、中国银保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证券业自律监管、信托业监管立法模式、类型及内容、期货、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证券业监管概述
1.证券业监管的概念和目标
2.证券业监管的对象和体制
3.证券业监管的必要性
4.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证券业政府监管
1.中国证监会的机构设置
2.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3.执法措施
4.权力保障和制约
第三节证券业自律监管
1.证券业自律监管概述
2.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
3.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
4.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第四节信托业监管法概述
1.信托业监管法的概念
2.信托业监管法的立法模式
第五节信托业监管类型
1.政府监管
2.自律监管
3.市场监管
第六节信托业监管内容
1.信托业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
2.信托公司经营范围界定
3.信托公司组织监管规则
4.信托公司业务监管规则
5.银保监会监管措施
第七节期货、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法
1.监管机构
2.监管要求
3.监管措施
(一)证券业监管概述
1.识记:证券业监管的概念、对象
2.领会:证券业监管的体制和目标、证券业监管的必要性
3.应用: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二)证券业政府监管
1.识记:中国证监会的机构设置、职责
2.领会:中国证监会的权力保障和制约
3.应用:中国证监会的执法措施(三)证券业自律监管
1.识记: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的概念和特征、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2.领会:证券业协会的性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
3.应用:证券业协会的具体职责、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具体职责、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市场、会员及上市公司的具体监管(四)信托业监管法概述
1.识记:信托业监管法的概念
2.领会:信托业监管法的立法模式(五)信托业监管类型
1.识记:信托业政府监管主体、信托业自律监管的主体、信托业市场监管主体
2.领会:信托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3.应用:信托业各类监管的职责(六)信托业监管内容
1.识记:信托公司经营范围界定
2.领会:信托业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银保监会监管措施
3.应用:信托公司组织监管规则、信托公司业务监管规则(七)期货、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法
1.识记:期货、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的监管机构
2.领会:期货、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的监管要求
3.应用:期货、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的监管措施
1.重点:证券业政府监管、证券行业自律监管、信托业监管、中国银保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
2.难点:理解证券业监管的必要性、如何完善我国信托业监管法?监管部门如何促进金融租赁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二章 国际金融监管法理解和掌握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了解《巴塞尔协议 III》的监管新思维、 《有效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发布的银行监管国家标准。
第一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成立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组成、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
第二节
《巴塞尔协议》的制定及其规则的主要内容
1. 《巴塞尔协议 III》的由来
2. 《巴塞尔协议 III》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3. 《巴塞尔协议 III》的实施
第三节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 实施《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意义
2.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
1.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中的基本指引内容
2. 中国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一)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1.识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领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组成
3.应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二)《巴塞尔协议》的制定及其规则的主要内容
1.识记:《巴塞尔协议 III》的监管要求
2.领会:《巴塞尔协议 III》的由来
3.应用:《巴塞尔协议 III》的实施(三)《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领会:实施《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意义
2.应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基本内容(四)《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
1.领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中的基本指引
2.应用:中国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1.重点: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难点:《巴塞尔协议 III》在我国如何适用?
第四编金融调控法
第十三章货币政策调控法理解和掌握金融调控、金融调控法的概念和特征、货币政策的特征;了解货币政策目标的一般规定、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及实现的金融调控法制度。
第一节金融调控法概述
1.金融调控和金融调控法的概念
2.金融调控的特征
3.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的关系
第二节货币政策及其组成
1.货币政策的概念
2.货币政策的特征
3.货币政策的组成
第三节保障货币政策目标实现的金融调控法制度
1.货币政策目标的一般规定
2.我国货币政策目标
3.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金融调控法制度(一)金融调控法概述
1.识记:金融调控和金融调控法的概念
2.领会:金融调控的特征
3.应用: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的关系(二)货币政策及其组成
1.识记:货币政策的概念
2.领会:货币政策的特征
3.应用:货币政策的组成——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和外汇政策的实施(三)保障货币政策目标实现的金融调控法制度
1.识记:概念和种类
2.领会:货币政策目标的统一与冲突、我国货币政策目标选择的理论冲突
3.应用: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金融调控法制度
1.重点:金融调控的概念和特征、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的关系、货币政策的概念与目标。
2.难点:如何理解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
第十四章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理解和掌握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基准利率制度、再贴现制度;了解再贷款制度、公开市场操作制度和常备借贷便利制度。此章应为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存款准备金制度
1.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概念
2.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基准利率制度
1.基准利率的概念和作用机制
2.基准利率政策和利率市场化改革
第三节再贴现制度
1.再贴现制度的概念及作用
2.再贴现的条件和对象
3.再贴现率
第四节再贷款制度
1.再贷款制度的概念与作用
2.我国再贷款制度的主要内容
3.再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区别
第五节公开市场操作制度
1.公开市场操作的含义
2.公开市场操作的特点分析
3.公开市场操作的条件
4.公开市场操作的交易标的
5.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
6.我国公开市场操作制度
第六节我国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制度
1.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制度的概念
2.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制度的特点
3.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制度(一)存款准备金制度
1.识记: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概念、存款准备金率
2.领会: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计提
3.应用: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对象(二)基准利率制度
1.识记:基准利率的概念
2.领会:基准利率政策、利率市场化改革
3.应用:基准利率的作用机制(三)再贴现制度
1.识记:再贴现制度的概念、条件、对象
2.领会:再贴现制度的作用
3.应用:再贴现率
(四)再贷款制度
1.识记:再贷款制度的概念、再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区别
2.领会:再贷款制度的作用
3.应用:再贷款的条件与期限、再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再贷款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公开市场操作制度
1.识记:公开市场操作的含义、条件、交易标的
2.领会:公开市场操作的特点分析、我国公开市场操作制度
3.应用: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六)我国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制度
1.识记: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制度的概念
2.领会: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制度的特点
3.应用: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制度
1.重点: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概念、基准利率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机制、再贴现制度的概念、作用、条件和再贴现率
2.难点:货币政策工具法定化的意义、存款准备金制度和基准利率制度的金融调控作用。
第五编互联网金融法
第十五章互联网金融法概论理解和掌握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法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含义和特点、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关系、P2P 网络借贷的含义、股权众筹的含义、互联网金融政府监管目标与原则;了解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形态、第三方支付的经营规则、P2P 网络借贷的性质和经营规则、股权众筹的性质和经营规则、其他互联网金融经营法、互联网金融调控法律规范。此章应为考生重点学习内容。
第一节互联网金融与法
1.互联网金融及其业务形态
2.互联网金融法的概念
3.互联网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4.互联网金融法主体
第二节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经营法
1.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含义与特点
2.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性质与资格取得
3.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关系
4.第三方支付的经营规则
第三节
P2P 网络借贷经营法
1.P2P 网络借贷概述
2.P2P 网络借贷的主体
3.P2P 网络借贷的法律关系
4.P2P 网络借贷的经营规则
第四节股权众筹经营法
1.股权众筹概述
2.股权众筹主体
3.股权众筹法律关系
4.股权众筹经营规则
第五节其他互联网金融经营法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房地产金融和互联网资产管理等。
第六节互联网金融管理法
1.政府监管法律规范
2.金融调控法律规范
3.行业自律规范
(一)互联网金融与法
1.识记: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法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法主体
2.领会:互联网金融关系、互联网金融管理关系
3.应用: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形态(二)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经营法
1.识记: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含义与特点
2.领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性质与资格取得
3.应用: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关系、第三方支付的经营规则(三)P2P 网络借贷经营法
1.识记:P2P 网络借贷的含义、主体
2.领会:P2P 网络借贷的性质、特点
3.应用:P2P 网络借贷的法律关系、经营规则(四)股权众筹经营法
1.识记:股权众筹的含义、主体
2.领会:股权众筹的性质、特点
3.应用:股权众筹法律关系、经营规则(五)其他互联网金融经营法识记:其他互联网金融经营法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房地产金融和互联网资产管理等(六)互联网金融管理法
1.识记:政府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目标
2.领会:金融调控法律规范、政府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原则、监管职责
3.应用:政府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措施、行业自律规范
1.重点:互联网金融的含义、互联网金融法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含义和特点、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关系、P2P 网络借贷的含义、股权众筹的含义。
2.难点: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互联网金融法的内容体系、P2P 互联网借贷的法律风险。
Ⅳ 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
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
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是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课程内容在教材中可以体现一定的深度或难度,但在大纲中对考核的要求一定要适当。
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应基本一致;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教材里一般也要有。反过来教材里有的内容,大纲里就不一定体现。
三、关于自学教材
《金融法》,徐孟洲、谭立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第 4 版。
四、关于
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课程基本要求明确了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掌握的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识点构成了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因此,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课程考核知识点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有效地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本大纲指明了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在章节的基本要求中也指明了各章节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为便于自学者更好地开展自学,特提出以下两条学习路径供参考:
1.采用科学的学习方法,根据大纲指引做好学习计划。
自学者应系统地做好一门学科的学习计划,分配好每一学科及每一学科各章节的学习时间和方法。如对《金融法》这门课程来说,根据大纲指引的重点、次重点和一般内容的章节,合理拟定各章内容的学习时间,对重点章节中的重点内容多花时间和精力。参考每章指明的该章需要重点掌握或要求识记的知识内容,由浅入深、主次得当地进行自主学习。
2.明确各章之间、每章各节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领悟和掌握。
自学者应先通读一遍全书,然后梳理教材内容,厘清全书逻辑架构,弄懂金融法总论与金融经营法、金融监管法、金融调控法及互联网金融法四部分分论之间的关系,在对各章节基础理论、基本概念的理解基础之上记忆、理解和掌握各个知识点,进而思考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并用理论指导解决金融法律实践问题。
五、对社会助学的
要求首先,助学者应以指定教材为学习蓝本,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导自学者了解各章节主次内容,有的放矢的学习;其次,引导自学者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调动自学者的学习积极性,以自学为主,助学为辅,本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的精神进行自我学习;
再次,助学者应针对金融法课程的专业性特点,对自学者既进行整个金融法学知识体系的讲解,也进行重点突出、主次分明的细节知识传授,帮助自学者全面了解金融法学知识结构,明了课程的难易程度,进而可以拟定其合适的自学节奏。
最后,为自学者介绍参考书目、网络资源,如中国知网、北大法宝、网站慕课等等, 带动自学者扩展阅读,开拓眼界,让自学者不局限于掌握金融法理论知识,也能了解交叉学科的知识,还能运用金融法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金融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三)建议每学分 2-3 个助学学时。
六、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三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在考试之日起 6 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
七、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课程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目,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 20%,领会占30%,应用占 50%。
5.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
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6.各种题型的具体样式参见本大纲附录。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政策性银行属于( )
A.金融管理者 B.金融经营者 C.金融消费者 D.金融组织者
二、名词解释题
1.金融市场
三、简答题
1.简述资本证券与货币证券的区别
四、论述题
试述金融法调整机制涵盖的内容
五、案例分析
A 投保人向 B 保险公司投保人身险,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明确约定,因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被保险人伤残、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生效后不久,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死亡。经交警查明,该交通事故系事故相对方违规变道,且加速行驶导致,由相对方负全责。但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酒后驾驶,属于双方约定的免赔情形,拒绝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家属遂向法院起诉。
问:1.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与被保险人的酒后驾驶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2.本案交通事故是否属于 B 保险公司免赔情形?请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