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3893工程建设法规考试大纲

📍 广东 📚 课程代码:03893

Ⅰ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工程建设法规”主要研究建设领域内的法律问题。明确要求学生掌握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建筑许可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法、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等建设领域内的重要法律制度,使学生具有依法办事,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依法办事的能力。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的特点,介绍分析了典型的建设工程案例以供参考,为学生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实施土木工程建设工作打下基础。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建设工程法律基础、建筑许可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法、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中关于建设工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规定,并结合工程管理的实际工作,熟悉有关法律制度的运作程序,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经济工作的观念,成为又懂经济、又懂管理又熟悉本专业法律规范的现代化管理人才。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掌握建设法规方面的知识,熟悉建设法规的地位和作用,初步具备应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建筑工程领域中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学习

本课程应具备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建设法规,正确运用所学习的建设法规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工程建设法规”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以工程建设法规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性、实践性较强的基础学科。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重点内容是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难点内容是

第三章 和第四章

。各章具体的重点和难点在各章节均有明确说明。

Ⅱ 考核目标

本大纲是“工程建设法规”课程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本课程的考试范围以本考试大纲所限定的内容为准。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识记:能正确认识和表述科学事实、原理、术语和规律,知道该课程的基础知识,并能进行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领会:能将所学知识加以解释、归纳,能领悟某一概念或原理与其他概念或原理之间的联系,理解其引申意义,并能做出正确的表述和解释。

简单应用:能用所学的概念、原理、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较简单问题,具有分析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

综合应用:能灵活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Ⅲ 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本章要求熟悉建设法规概述及体系、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代理的概念及种类、债的概念和种类、物权的概念和分类及特征、担保形式的种类、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著作权与专利权的概念、商标权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解无权代理、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代理权的终止、债的消灭、债权与物权的区别、物权保护、 担保形式的相关概念、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侵犯及保护、民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及承担方式、 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承担方式、刑事责任的概念及承担方式;掌握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1.1 建设法规的概念、体系

1.2 建设法律关系

1.3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4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5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6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7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8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建设法规的概念、体系识记:建设法规概念、调整对象、作用;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二)建设法律关系

识记: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简单应用: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识记:代理的概念、种类。

领会:无权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代理权的终止。

(四)建设工程债权制度识记:债的种类。

领会:债的概念;债的消灭。

(五)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识记:物权的概念;物权的分类;物权的特征。

领会:债权与物权的区别;物权保护。

(六)建设工程担保制度识记:担保形式的种类。

领会: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形式的相关概念。

(七)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识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著作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概念;商标权的概念。

领会:著作权的侵犯及保护;专利权的侵权及保护。

简单应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产权保护。

(八)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识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领会:民事责任的概念、分类及承担方式;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承担方式;刑事责任的概念及承担方式。

本章的重点: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和体系、建设法律关系、建设工程代理制度、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本章的难点:债的种类;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第二章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

本章要求熟悉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及其设定范围、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制度、其他建筑企业(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企业) 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概念及实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类别;理解施工许可证的延期开工、校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以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1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2.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3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法律制度

2.4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法律制度

(一)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识记: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领会: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识记: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领会:延期开工、校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施工许可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综合应用: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申请、批准及相关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法律识记: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的许可权限;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领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简单应用: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法律制度识记:实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类别;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的考试及注册。

领会:从业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章的重点: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章的难点: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延期开工、校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本章要求熟悉发包与承包概述、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及责任、承包的分类与资质、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法定招标范围与规模标准、招标人及招标条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评标程序与评标委员会、评标标准、投标文件的澄清;理解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挂靠的认定、对分包单位的认可、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界定、建设工程招标的条件与组织形式、资质审查、售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主持人和参与人、评标原则、评标报告、中标条件与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投标结果备案制度;掌握联合承包的前提条件、责任分担、高资质与低资质联合承包、不同类别资质联合承包、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的原则、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和撤回、招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投标中的禁止性规定、 开标的程序、开标监督与开标过程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投标被否决的认定。

3.1 发包与承包概述

3.2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3.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3.4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3.5 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中标

(一)发包与承包概述识记:建设单位承发包的概念。

领会: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二)建设工程承包制度识记: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及责任;承包的分类与资质。

领会: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挂靠的认定;对分包单位的认可;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界定。

简单应用:联合承包的前提条件、责任分担;高资质与低资质联合承包;不同类别资质联合承包;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综合应用:建设工程总承包与分包、联合承包。

(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领会: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其他法律责任。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识记:招投标的原则;法定招标范围与规模标准;招标人、招标方式;投标人;投标担保。

领会:建设工程招标的条件、组织形式;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售标。

简单应用: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招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综合应用:招标方式、招投标流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时间方面应遵守的规定、招投标中的禁止性规定。

(五)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中标识记: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主持人和参与人;评标程序与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的澄清;中标条件。

领会:开标监督与开标过程的记录;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评标原则;评标标准;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投标结果备案制度。

简单应用:投标被否决的认定。

综合应用:开标、评标、中标的程序及要求。

本章的重点:发包与承包概述、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中标。

本章的难点:联合承包的前提条件、责任分担、高资质与低资质联合承包、不同类别资质联合承包、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的原则、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招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投标中的禁止性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开标的程序、开标监督与开标过程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投标被否决的认定。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要求熟悉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合同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及一般条款、合约成立的时间及地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保护的规定;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建设工程价款的支付、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免除;掌握订立合同的方式、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建设工程工期。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4.2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4.3 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4.4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4.5 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支付的规定

4.6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4.7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4.8 劳动保护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合同概述识记: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合同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

领会: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识记: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及地点。

领会: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简单应用:订立合同的方式;缔约过失责任。

(三)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简单应用: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领会: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

简单应用: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分类;合同的终止。

综合应用:合同的履行原则、履行规则和履行抗辩权。

(五)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支付的规定识记:建设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

领会:暂停施工、工期顺延;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的程序;合同价款的确定。

简单应用: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

(六)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免除识记: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领会:违约责任及其应具备的条件;违约责任的免除。

(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识记:劳动合同的种类。

领会: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终止。

简单应用:劳动合同无效。

综合应用:劳动合同的生效、履行及解除。

(八)劳动保护的规定识记: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

领会: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

本章的重点: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终止、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的程序、劳动合同的生效和解除、劳动合同无效。

本章的难点:订立合同的方式、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履行抗辩权、工程价款结算争议。

第五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要求熟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理解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5.1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5.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5.4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5.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识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领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颁发。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识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领会: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领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的规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的规定;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四)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识记: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领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五)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领会: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综合应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义务。

本章的重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

本章的难点:不同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本章要求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建设工程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理解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掌握竣工验收的条件。

6.1 建设工程标准

6.2 建设工程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6.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6.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6.6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一)建设工程标准识记: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领会: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

(二)建设工程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领会: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综合应用: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识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目的与重要性;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

领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任务;建设工程检测结果处理。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识记: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领会:政府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采取的措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识记: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备案。

简单应用:竣工验收的条件。

(六)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识记:质量保修的含义;质量保修制度和原则;质量保修的范围和期限;缺陷责任期。

领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和返还。

本章的重点:建设工程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质量保修的范围和期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本章的难点:竣工验收的条件。

第七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本章要求熟悉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和解制度、调解制度、仲裁的基本制度、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民事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的证据、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理解仲裁的特点、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仲裁裁决的执行、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掌握民事诉讼的时效。

7.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7.2 和解制度

7.3 调解制度

7.4 仲裁制度

7.5 民事诉讼制度

7.6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识记: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二)和解制度

识记:和解的概念;和解的类型。

领会:和解的效力。

(三)调解制度

识记:调解的形式。

(四)仲裁制度

识记:仲裁的特点;仲裁的基本制度。

领会: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仲裁裁决的执行。

(五)民事诉讼制度

识记:民事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

领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

简单应用:民事诉讼的时效。

(六)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识记: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概念。

领会:行政复议的范围。

本章的重点: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仲裁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本章的难点:仲裁的特点、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仲裁裁决的执行、民事诉讼的时效。

Ⅳ 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

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

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给出了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还包括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的扩展与发挥。课程内容在教材中可以体现一定的深度或难度,但在大纲中对考核的要求一定要适当。

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基本一致;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教材里一般也要有。反过来教材里有的内容,大纲里就不一定体现。

三、关于自学教材

《建设工程法规》,胡六星、肖洋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23 年第 2 版。

本教材

第八章 考生可

根据个人能力兴趣学习,不纳入考核范围。

四、关于

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课程基本要求还明确了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掌握的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识点构成了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因此,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课程考核知识点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有效地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本大纲已指明了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在章节的基本要求中一般也指明了章节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共 2 学分。由于成人学习的个性化特点,建议业余自学时间不低于 36 个学时。

建议学习本课程时注意以下几点:

1.在学习本课程教材之前,应先仔细阅读本大纲,了解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熟知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在学习本课程时,能紧紧围绕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2.在自学每一章的教材之前,先阅读本大纲中对应章节的学习目的与要求、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以使在自学时做到心中有数。

3.学生可到一些教学网站上搜集在线教学视频自学,可通过搜索建设法规网站获取最新相关资料,通过在线习题库进行练习。

4.考试前梳理已经学习过的内容,结合教材每节后面的小结,搞清楚一些基本概念之间的关系,便于记忆和理解。

5.建议结合一些案例分析来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

6.学生可通过到建筑业相关企业或项目实习、调研,获取相关的实践案例。

五、对社会助学的

要求对担任本课程自学助学的任课教师和自学助学单位提出以下几条基本要求。

1.熟知本课程考试大纲的各项要求,熟悉各章节的考核知识点。

2.辅导教学以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删减内容,以免偏离大纲。

3.辅导还要注意突出重点,要帮助学生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

4.辅导要注意结合工程实际,把枯燥的法律制度通过一些工程实际进行概念梳理和解释。

5.辅导要为考生提供案例分析,注意培养学生的分析应用能力,让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掌握相关知识。

6.本课程考纲内容建议学时数:

章数学习内容学时数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二章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七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六、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 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都是本课程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在考试之日起 6 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

七、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考试时间 150 分钟,按百分制记分,60 分为及格。考试时只允许携带笔、橡皮和尺,答卷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

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不应命制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目,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命制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 20%,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 30%,综合应用占 20%。

5.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 4 个等级: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 20%,较易占 30%,较难占 30%,难占 20%。

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有一定的联系,但两者不是等同的概念,在各个能力层次都有不同难度的试题。

6.课程考试命题的主要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型。

V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选址意见书 D.施工许可证

二、判断题

1.总承包单位没有义务对分包出去的建筑工程向建设单位负责。 ( )

三、简答题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原则有哪些?

四、论述题

1.《建筑法》对工程发包单位的行为规范主要有哪些规定?为什么?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公立学校计划投资新建一栋教学楼,招标控制价为 7800 万元。由于项目工期紧,学校邀请 5 家单位参加投标。根据领导的要求,评标委员会由 6 人组成,其中 3 人是学校委派的代表,3 人由学校以外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开标时出现了如下情形:

(1)A 单位的投标文件按该企业的习惯而非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

(2)B 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 1 页文件打错了页码;

(3)C 单位投标保证金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

(4)D 单位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 1 项漏项,总价也因此明显偏低;

(5)E 单位投标保证金从与 B 单位不同户名、相同法人的账户汇出。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标,最终确定由最低报价 7500 万元的投标单位 B 为中标单位。

问题:1、请分析这 5 家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是有效标书,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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