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14933质量政策及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 江苏 📚 课程代码:14933

高纲 4393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14933 质量政策及法律法规南京财经大学编(2025 年)

Ⅰ 课程的性质及其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与任务

《质量政策及法律法规》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围绕市场监督管理的各项基本业务,主要阐述了质量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与管理实务,既包括标准化法规、计量法规、产品质量法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认证认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建筑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基础理论知识,又包括大量相关实际案例。通过本课程学习,使考生了解我国在产品质量、服务提供、日常消费领域涉及的质量政策与法律法规,领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及救济途径,同时引导考生学习质量管理行政监管的一些案例,使得考生能够运用知识创造性地分析与解决问题,并为后续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本课程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法律基础与质量法律法规基本理论,包括法的定义、 分类、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制裁及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对质量核心法进行具体分析与阐述,包括:《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第三部分为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与质量管理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分析和阐述,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建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部分为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质量程序法,包括行政执法的程序、内容、监督、救济和赔偿。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

1.系统地获得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必要的基本理论,本课程的常用基本术语及方法,这是重点内容。

2.具备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理论融入实务案例进行研究的初步能力,对通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手段进行质量管理的实践有系统的了解。

3.熟练掌握我国政府进行质量管理的主要业务,能够从法学角度来解释市场监督管理的功能。

Ⅱ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模块一法律基础与质量法律法规基本理论项目一法律基础

本章首先定义了法的概念,概括了法的本质、特征和作用,介绍了法的分类、法的渊源、我国的法律体系,然后介绍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责任的分类,最后列举了我国法律制裁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法的作用,认识法的渊源和我国的法律体系,理解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构成,掌握法律责任的分类和法律制裁的种类。

(一)法的概念认知

识记:①法的本质。

领会:①法的特征。

(二)识别法的分类和法系识记:①法系的种类。

领会:①法的一般分类。

(三)识别法的渊源和法律体系识记:①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领会:①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②法律体系。

(四)认知法律关系

识记:①法律关系的特征。

领会:①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五)认知法的作用

领会:①法的作用的分类。

(六)识别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识记:①法律责任的概念。

领会:①法律制裁的种类。

(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识记:①质量法律法规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依据。

项目二质量法律法规基本理论

本章首先介绍了质量的含义;然后介绍了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的概念、特点和工作原则;然后概括了质量法律法规的特点;最后介绍了我国质量法律法规的体系和作用。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认识质量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和体系;理解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的工作原则,掌握质量法律法规的特点和作用。

(一)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认知领会:①质量的含义;②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的工作原则。

(二)质量法律法规基本理论认知识记:①质量法律法规的作用。

领会:①我国的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模块二质量核心法

项目三标准化法规

本章首先介绍了标准、标准化的概念,然后分析了《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标准的制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接着,介绍了《标准化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介绍了国际标准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相关标准化工作的变化和影响。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生了解标准、标准化和标准化法的产生、发展和现状,掌握标准、标准化和标准化法的含义和作用,理解《标准化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重点掌握我国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和推荐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标准化法》的情形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认识标准、标准化和标准化法识记:①国际标准化组织;②世界标准日。

领会:①标准、标准化的含义。

(二)《标准化法》认知识记:①《标准化法》的基本原则。

领会:①标准的制定;②法律责任。

(三)国际标准、WTO/TBT 与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识记:①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②加入 WTO 对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影响。

项目四计量法规

本章首先介绍了计量的起源和历史发展,然后介绍了计量法规体系的主要内容,接着介绍了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的含义,最后介绍了我国计量器具管理的关键环节。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计量的发展历史、计量法规体系和计量的作用;熟悉计量标准、计量基准和计量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掌握计量器具的管理、计量监督制度和计量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认识计量

识记:①世界计量日;②计量的重要作用。

(二)《计量法》认知识记:①计量器具管理。

领会:①统一计量单位制度;②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③法律责任。

项目五产品质量法规

本章主要介绍了产品、产品质量的含义,总结了《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然后介绍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包括内在质量、产品标识、特殊产品的包装等内容;接着介绍了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概念,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最后,介绍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内容。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产品、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掌握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熟悉产品质量标准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相关规定;明晰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情形和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认识产品、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领会:①产品质量的含义;②《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应用:①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和义务;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产品质量法律责任识记:①产品质量责任的含义。

领会:①民事责任;②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识记:①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内容。

项目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本章主要介绍了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原则,并介绍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审查决定、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和职责、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监督检查制度,最后介绍了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概念、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熟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掌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知识记:①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

领会: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原则。

(二)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受理识记:①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领会:①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②审查与决定;③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和职责;④我国许可证证书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

(三)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责任承担应用:①违反条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项目七认证认可条例

本章介绍了认证、认可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内容, 介绍了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条件和程序,接着介绍了认证制度和认可制度,最后介绍了违反《认证认可条例》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掌握认证的概念、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认证机构的活动准则和法律责任;掌握认可的概念、认可机构的活动准则和法律责任;掌握设立认证机构的条件和程序。

(一)认证认可制度认知识记:①认证、认可的概念。

领会:①认证认可的基本原则;②《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③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

(二)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条件和程序识记:①设立认证机构的条件。

领会:①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三)认证制度

识记:①认证机构的活动准则。

领会:①国家对认证机构的管理。

(四)认可制度

识记:①国家对认可机构的管理。

领会:①认可机构的活动准则。

(五)违反《认证认可条例》的法律责任应用:①《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模块三质量相关法

项目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本章主要介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的产品范围、行为主体和管理环节;然后介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销售、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制度、批发市场和人民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基本制度,最后介绍了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熟悉农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义务;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机构、批发市场的相关规定;掌握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农产品违法行为的处理。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认知识记: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的范围。

领会: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内容;②基本制度。

(二)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法律责任应用: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项目九食品安全法

本章首先介绍了《食品安全法》的法治理念,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和生产企业的责任, 比较了新法与旧法在适用范围、监管内容手段方法的差异,强调了对食品监管加强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手段;然后介绍了食品安全的含义,《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包括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最后介绍了违反《食品安全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食品、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熟悉《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掌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食品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食品安全法》解读识记:①《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政府、企业责任。

领会:①《食品安全法》的继承与创新。

(二)《食品安全法》认知识记:①食品安全的含义;②《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

领会:①《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则;②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制度。

应用:①违反《食品安全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项目十建筑法规

本章首先主要讲述建筑法规的含义、法律关系和建筑法规的存在形式,然后具体介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包括招标主体、招标方式、招标实施;之后介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监督制度、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制、质量保修制度,接着介绍了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业务创新与监管之间的矛盾关系,阐述了如何调适双方的需求,此外还介绍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监理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最后介绍了建设工程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掌握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掌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监理法律制度;掌握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了解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认识《建筑法》

领会:①建筑法规的存在形式。

(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认知识记:①招标主体;②招标的实施。

领会:①招标方式。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认知识记:①质量体系认证制度;②监督制度。

领会:①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制度;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知识记:①需要办理申请批准手续的情形。

领会:①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五)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认知识记:①工程监理的主体。

领会:①工程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

(六)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应用:①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承担。

项目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章首先介绍了消费、消费者的含义和消费者运动的特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发展历史,然后具体从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两个角度展开,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后介绍了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和形式,包括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消费、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特征;掌握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掌握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和法律责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知识记:①消费者的含义;②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二)消费者的权利

应用:①消费者权利的分类。

(三)经营者的义务

领会:①消费者争议的解决。

应用:①经营者义务的分类。

(四)法律责任

应用:①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

模块四质量程序法

项目十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救济基本理论

本章首先主要介绍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概念,包括行政、行政权、行政行为、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法;接着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特征和重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四个方面;然后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内容和程序;此外,还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监督方式、过错责任和改正;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概念和特征;了解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及主要监管内容;掌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程序和内容;

掌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救济和赔偿制度。

(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认知领会: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内容。

(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和内容识记: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领会: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的程序。

(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领会: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方式;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四)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救济和赔偿识记:①行政诉讼;②国家赔偿。

领会:①行政复议。

Ⅲ 有关说明与实施

要求为使本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兹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并进而提出具体要求。

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

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在列出课程内容和学习要求的基础上,对各章规定了考核目标,包括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明确考核目标,使考生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度。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三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要点、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是较低层次的要求。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关于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质量法律法规》(第 2 版),徐宗华、张士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 年。

三、

自学方法指导

本课程作为一门专业课程,综合性强、内容多、难度大,考生在自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悉课程的基本要求,使以后的学习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在阅读某一章教材内容前,应先认真阅读大纲中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和考核要求,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

3.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在阅读中遇到个别细节问题不清楚,在不影响继续学习的前提下,可暂时搁置。

4.学完教材的每一章节内容后,应认真完成教材中的习题和思考题,这一过程可有效地帮助考生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增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考生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考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考生“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考生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考生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要求

1.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是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课程在考试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占 30%,领会占 40%,应用占 30%。

3.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 20%,较易占 30%,较难占 30%, 难占 20%。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

4.本课程考试试卷中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判断改错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5.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

考生只准携带 0.5 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可携带计算器。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属于()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性法规参考答案:A

二、判断改错题

1.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追究责任。

参考答案:×,改为“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追究责任”。

三、名词解释题

1.质量

参考答案: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四、简答题

1.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参考答案:

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②民商法;③行政法;④经济法;⑤社会法;⑥刑法;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级监督抽检中发现,辖区内某公司生产的“香酥绿豆饼”经检测机构检验,菌落总数超标(实测值:1.2×10⁵ CFU/g,标准值:≤1×10⁴ 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涉事企业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消毒记录不完整、包装环节人员未严格执行洗手消毒规程、出厂成品检验报告中未包含菌落总数项目。试回答以下问题:

(1)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2)该企业可能受到的行程处罚有哪些?

参考答案:

(1)《食品安全法》。

(2)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吊销生产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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