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14098人格权法考试大纲(2025年版)

📍 湖南 📚 课程代码:14098 📅 版本:2025年版

湖南 省高 等教 育自 学考 试课 程考 试大 纲 (课程代码:14098)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2025 年 6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名称:人格权法课程代码:14098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人格权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选考课程。

《民法典》将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标志着我国对人格权的保护达到了新的高度。

本课程是系统阐述人格权法基本理论与法律规定的专门课程,具有如下特点:第一, 体系性。本课程系统讲授作为独立一编的人格权法,以《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定为依据,以人格权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为基础,全面阐释人格权法的基本问题。第二,前沿性。本课程内容紧密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展开,系统介绍了其在立法体例、权利性质、权利体系、权利类型、权利内容、行使规则和保护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反映了我国人格权保护领域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第三,实用性。课程内容不仅涵盖人格权法的一般性规则等基础理论,更强调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课程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所学原理,对侵害人格权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并掌握相应的法律救济手段。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

要求本课程旨在使考生全面、系统地掌握人格权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深刻理解《民法典》对人格权的法律保护与立法创新,从而具备运用法律保护人格权、分析和处理相关法律纠纷的专业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了解和掌握人格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历史沿革,包括人格权法的概念、特征、渊源以及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熟悉《民法典》规定的一般人格权以及具体人格权的权利内容、行使规则与保护方法。

第三,加深对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理解,能够准确区分二者的适用条件与法律功能,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对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寻求救济。

第四,提高运用人格权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对复杂的侵权案件,能够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人格权法在我国民法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是

《民法典》分则的独立组成部分。与本课程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侵权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权法主要解决权利被侵害后的救济问题,特别是损害赔偿责任。人格权法与《民法典》总则编是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民法典》总则编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人格权法。此外,本课程与法理学和宪法学相关。法理学课程可以帮助考生理解法学的一般理论,宪法学课程可以帮助考生理解人格权的宪法渊源。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人格权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人格权法的渊源,我国人格权法理论研究发展,人格权法的历史发展。理解人格权法的概念和特征,人格权法在民法中的地位,人格权法与其他民法部门法的关系,我国《民法典》对人格权的立法创新。

(一)人格权法的概念及地位(一般)识记:1.人格权法的宪法渊源及地位

2.人格权法的民法渊源及地位

3.人格权法单行法律渊源的主要内容

4.人格权法的司法解释渊源

5.人格权法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渊源理解:1.人格权法的赋权性和宣示性

2.人格权法规定人格权具有非法定性

3.人格权法的任意性和强制性

4.我国人格权法在民法中的相对独立地位

5.人格权法的民法体系地位

6.人格权法与《民法典》总则编的关系

7.人格权法与侵权法的关系

8.人格权法与身份权法的关系

9.人格权法与物权法、合同法的不同点(二)我国人格权法的理论发展与立法创新(次重点)识记:1.我国对人格权法学理研究的发展

2.人格权法理论研究的发展线索

3.完善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方法理解:1.《民法典》对人格权法立法体例的创新

2.《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性质的创新

3.《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体系的创新

4.《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类型的创新

5.《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内容的创新

6.《民法典》对人格权行使规则的创新

7.《民法典》对人格权保护方式的创新

8.《民法典》对人格权具体保护方法的创新(三)人格权法的历史发展(一般)识记:1.双重赔偿时期的物质性人格权立法

2.近现代法时期的精神性人格权立法

3.国外人格权法发展的基本规律

4.中国古代的精神性人格权及其保护

5.中国近现代人格权立法的进步意义

6.“中国模式”人格权立法的重要意义

7.我国司法对人格权法发展的重大贡献

第二章 人格权概述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人格。理解人格利益,人格利益准共有;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人格权的权能,人格权的分类,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关系;人格权法律关系的概述和要素;私法人格权与公法人格权的联系与区别,公法人格权向私法人格权的转变。本章的难点内容为: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而不是人格,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共性和区别,公法人格权转变为私法人格权的基本要件。

(一)人格权的客体(重点)识记:1.人格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2 人格是成为民事主体所必需具备的资格

3.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格理解:1.人格利益的特征

2.人格利益的类型

3.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4.人格利益准共有的内涵

5.人格利益准共有的法律特征

6.人格利益准共有的基本原则应用:荣誉利益形成准共有的原因(二)人格权(重点)

理解: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固有权利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专属权

3.人格权是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的必备权利

4.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

5.控制权

6.利用权

7.有限转让权

8.有限处分权

9.人格权分类是否必要的考虑因素

10.人格权分类的因素应用:1.分析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共性

2.分析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三)人格权法律关系(次重点)

理解:1.人格权法律关系在《民法典》中的内涵

2.人格权法律关系的核心

3.人格权法律关系主体要素

4.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

5.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素(四)私法人格权与公法人格权(一般)

理解:1.私法人格权与公法人格权的联系

2.私法人格权与公法人格权的主体身份

3.私法人格权与公法人格权的权利性质

4.公法人格权转变为私法人格权的必要性

5.公法人格权转变为私法人格权的基本要件

第三章 抽象人格权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史及我国立法现状,公开权的产生、 发展与借鉴的必要性。理解抽象人格权的概念和地位,构建抽象人格权体系的理论基础,人格表征类型与抽象人格权类型;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性质,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和功能;公开权的概念和性质,公开权的基本内容;自我决定权概述和具体内容。掌握公开权的法律救济手段,自我决定权的民法保护。本章的难点内容为:抽象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关系,公开权的基本性质。

(一)抽象人格权概述(次重点)

理解:1.抽象人格权的特征

2.抽象人格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

3.我国的人格权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困惑

4.传统人格权法保护人格的缺陷及发展

5.抽象人格权的构建源于意志人格保护的必要性应用:1.区分典型人格表征和非典型人格表征的原因

2.分析抽象人格权的类型(二)一般人格权(重点)识记:1.一般人格权的萌芽

2.司法解释对一般人格权的确认

3.《民法典》对一般人格权的规定理解:1.一般人格权客体的高度概括性

2.一般人格权在抽象人格权体系中的地位

3.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4.一般人格权的解释功能(三)公开权(重点)识记:1.公开权概念的产生

2.我国人格权法借鉴公开权的必要性理解:1.公开权概念的折中说

2.公开权的基本性质

3.公开权的保护对象

4.公开权的主体

5.公开权的客体

6.公开权的内容

应用:公开权的法律救济手段(四)自我决定权(次重点)

理解:1.自我决定权概念的界定

2.自我决定权的意义

3.自我决定权的性质

4.生命的自我决定

5.身体的自我决定

6.健康的自我决定

7.姓名的自我决定

8.自我决定内容的扩展应用:1.分析自我决定权的人格权请求权

2.医疗法中自我决定权的侵权请求权保护案例分析

第四章 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原《民法通则》对不同的人格权保护方法的混淆,对人格权的延伸保护概述,对人格权保护的特别规定。理解民事权利保护方法的固有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不同之处,《民法典》对民事权利保护方法进行的改造;人格权请求权的概念和意义,人格权请求权的性质和目的;人格权侵权请求权概述;对自然人人格权延伸保护的主体理论,对胎儿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对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掌握人格权请求权的基本内容,人格权侵权请求权的产生时间,侵害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责任概念和特征。本章的难点内容为:人格权请求权与人格权侵权请求权的关系。

(一)《民法典》对人格权保护方法的整合(一般)识记:1.《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权利保护方法错位

2.《民法通则》实施后民事权利保护方法的立法发展理解:1.固有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发生的根据不同

2.固有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3.固有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与民事责任的关系不同

4.《民法典》总则编对改造民事权利保护方法体系的举措

5.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之间的区别(二)人格权请求权(重点)

理解:1.人格权请求权的特征

2.确认人格权请求权为独立请求权的重要意义

3.人格权请求权与人格权侵权请求权的区别

4.人格权请求权的性质

5.人格权请求权的功能

6.人格权请求权的类型

7.人格权请求权的举证责任

8.人格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用:1.停止侵害请求权的抗辩事由案例分析

2.分析排除妨害请求权的形式要件

3.分析消除危险请求权的法律效力

4.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具体适用(三)人格权侵权请求权(重点)

理解:1.人格权侵权请求权的概念

2.人格权侵权请求权的法律特征

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范围

4.侵害人格权益的违法性判断应用:1.认定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事实

2.应用侵害人格权益损害事实发生时间确定诉讼时效

3.人身损害赔偿案例分析

4.人格权财产利益损害赔偿案例分析

5.精神损害赔偿案例分析

6.赔礼道歉请求权案例分析(四)对人格权的延伸保护(次重点)识记:1.对人格权的延伸保护概念

2.对人格权延伸保护的法律特征

3.人格权延伸保护的基本理论依据

4.对自然人人格权延伸保护的方法理解:1.准人格的概念

2.准人格的特征

3.准人格理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价值

4.胎儿人格利益延伸保护的基本原则

5.胎儿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6.胎儿身体健康的侵权责任确认规则

7.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范围

8.保护死者人格利益的基础

9.获得死者人格利益中的财产利益主体(五)对人格权保护的特别规定(一般)识记:1.主张违约责任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要件

2.发出侵害人格权行为禁令的要件

3.认定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责任应考虑的因素

4.合理使用他人的人格要素与不当使用的民事责任

5.确定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精神性民事责任方式的具体方法

6.《民法典》第 1001 条的意义

第五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生命权的客体、身体权的客体、健康权的客体,生命权的概念及特征。理解生命权的内容,身体权,健康权,对胎儿健康利益的保护。掌握生命权的民法保护,对身体权的民法保护,对健康权的民法保护。本章的难点内容为:身体权与生命权、健康权的区别。

(一)生命权(重点)识记:1.生命之于人的意义

2.对于死亡的认定

3.生命权的性质

4.生命权的法律特征理解:1.生命享有权的内容

2.生命安全维护权的内容

3.生命尊严权的内容

4.依法支配权的内容应用:1.分析《民法典》第 1181 条第 1 款的“双重受害人说”基础

2.分析侵害生命权的归责原则

3.分析侵害生命权的责任构成

4.分析侵害生命权的赔偿范围(二)身体权(次重点)识记:1.法律意义上的身体

2.身体的基本特征

理解:1.身体权的法律特征

2.身体权的人格权说

3.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区别

4.身体利益支配权的内容

5.行动自由不属于身体权内容的问题应用:1.身体权的人格权请求权保护案例分析

2.分析侵害身体权的责任构成

3.分析侵害身体权的责任承担(三)健康权(次重点)识记:作为健康权客体的健康理解:1.健康权的法律特征

2.健康利益支配权的内容

3.胎儿健康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4.胎儿健康法益的保护方法应用:1.形式健康权请求权的案例分析

2.侵害健康权侵权的责任构成

第六章 人身自由权和性自主权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性自主权的客体。理解人身自由权, 性自主权,性骚扰行为及其民法规制。掌握人身自由权的民法保护,对性自主权的民法保护。本章的难点内容为:性自主权为独立的具体人格权。

(一)人身自由权(次重点)识记:1.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概念

2.自由体现国家的意志

3.人身自由内涵

理解:1.人身自由权的性质

2.人身自由权的具体内容应用:1.分析侵害身体自由权的行为类型

2.分析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3.分析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承担(二)性自主权(重点)识记:1.作为性自主权客体的性利益

2.性利益的法律特征理解:1.性自主权的法律特征

2.性自主权的具体人格权地位

3.性自主权的内容

4.性骚扰行为的法律规制

5.规制性骚扰行为的立场

6.性骚扰侵害的是性自主权应用:1.利用从属关系奸淫或威胁的认定

2.性自主权的人格权请求权保护案例分析

3.分析侵害性自主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第七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姓名权的客体,名称权的客体,姓名权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理解姓名权的内容,名称权及其内容,名称管理及名称权转让。掌握姓名权的民法保护,名称权的民法保护。本章的难点内容为: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关系,对名称权的侵权请求权保护。

(一)姓名权(重点)识记:1.广义的姓名

2.自然人选择父姓、母姓之外第三姓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3.姓名权的历史发展理解:姓名权的内容应用:1.侵害姓名权的行为认定

2.姓名权的人格权请求权保护案例分析

3.分析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二)名称权(重点)识记:1.名称的定义

2.字号与商号

3.名称的简称

理解:1.名称权的定义

2.名称权的法律特征

3.名称权的人格权性质

4.名称权的内容

5.名称权登记

6.名称权转让的方式

7.名称权继承的登记

8.名称的许可使用

应用:1.界定干涉名称权的行为

2.界定非法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

3.界定不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

第八章 肖像权、形象权和声音权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肖像权客体,形象权的客体,形象权概念,声音权的客体。理解肖像权概述,对肖像权的特别保护与肖像合理使用,肖像许可使用行为;

形象权性质,形象权的内容与形象的合理使用;声音权的概念与性质,声音权的内容和声音合理使用。掌握对肖像权的民法保护,形象权的民法保护,对声音权的民法保护。本章的难点内容为:形象权与公开权的关系,声音权是独立的具体人格权。

(一)肖像权(重点)识记:1.法律意义上的肖像

2.肖像的法律特征

3.肖像的法律类型

理解:1.肖像权的法律特征

2.肖像权的性质

3.肖像权的内容

4.肖像权的义务主体负有的义务

5.肖像合理使用的事由

6.肖像许可使用行为的性质

7.确认肖像许可使用行为为合同性质的意义

8.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权应用:1.分析行使肖像权请求权的内容

2.分析侵害肖像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二)形象权(重点)识记:1.形象的法律特征

2.形象权所保护的形象人格利益范围

3.形象权的概念

4.形象权与公开权的关系理解:1.形象权是独立的具体人格权

2.形象权的内容

3.形象合理使用的抗辩应用:1.分析侵害形象权的侵权责任构成

2.分析形象权损害的救济方法(三)声音权(重点)识记:1.声音的概念

2.声音利益准共有

理解:1.声音权的法律特征

2.声音权作为具体人格权的事实基础

3.声音权的内容

4.声音的合理使用

应用:1.歪曲他人声音行为的认定

2.偷录他人声音行为的认定

3.公开他人声音行为的认定

4.死者声音利益保护的案例分析

第九章 名誉权、信用权和荣誉权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名誉权的客体,信用权的客体,荣誉权的客体。理解名誉权,对名誉权保护的特别规定;信用权;荣誉权的概念和性质,荣誉权的内容及荣誉利益准共有。掌握对名誉权的民法保护,对信用权的民法保护,对荣誉权的民法保护。本章的难点内容为:名誉权的客体,信用与信誉、名誉,信用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名誉和荣誉的区别。

(一)名誉权(重点)识记:1.名誉的概念

2.外部名誉与内部名誉的区别

3.罗马法的名誉

4.名誉的特征

理解:1.名誉权的法律特征

2.中国名誉权的历史

3.名誉利益支配权

4.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行为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情形

5.新闻媒体负有合理核实义务和尽到义务的举证责任

6.文学、艺术作品侵害名誉权的认定标准及免责事由

7.媒体对失实作品负有更正和删除失实内容的义务应用:1.分析诽谤的构成要件

2.分析名誉权的人格权请求权保护

3.分析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二)信用权(次重点)识记:1.信用的法律特征

2.信用与信誉的区别理解:1.信用权的人格权说

2.信用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3.信用权的内容

4.信用权人对信用评价的权利应用:1.信用权的直接保护的案例分析

2.分析我国对信用权的保护方法

3.分析侵害信用权的侵权责任构成(三)荣誉权(次重点)识记:1.荣誉的法律特征

2.荣誉的性质

理解:1.荣誉权的概念

2.荣誉权的性质兼具人格权与身份权两种属性

3.荣誉权的内容

4.荣誉利益准共有形成的原因应用:1.侵害荣誉权的具体行为案例分析

2.分析侵害荣誉权民事责任构成

3.侵害荣誉权的民事救济措施案例分析

第十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隐私权的客体,个人信息是权利而非利益,个人信息权的客体。理解隐私权,相关隐私及支配规则,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个人信息权的概念和内容,处理个人信息中的权利和义务,被遗忘权。掌握对隐私权的民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本章的难点内容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协调规则,个人信息是权利而非利益。

(一)隐私权(重点)识记:1.法律意义上的隐私

2.隐私的主要内容

理解:1.隐私权的法律特征

2.隐私权的产生

3.中国的隐私权立法进程

4.隐私权的性质

5.隐私权的内容

6.相关隐私的含义

7.保护相关隐私的意义

8.保护相关隐私的规则

9.广义的知情权

10.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和协调规则应用:1.合法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的做法

2.分析侵害隐私权的责任构成

3.分析侵害隐私权的责任承担

4.侵害隐私权的抗辩理由(二)个人信息权(重点)识记:1.个人信息的法益说

2.立法机关对个人信息的态度

3.《民法典》的个人信息权利规则

4.个人信息权的概念界定

5.个人信息包含的利益类型理解:1.个人信息权的法律特征

2.个人信息权的性质

3.个人信息权的内容

4.处理个人信息的条件

5.个人信息权人的删除权

6.信息处理者负有的保密义务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保密义务

8.欧盟法院有关被遗忘权判例的意义

9.中国采纳被遗忘权的理由

10.被遗忘权的法律地位

11.被遗忘权的适用范围应用:1.非法收集自然人个人信息权

2.侵害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3.侵害个人信息权行为的举证责任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 其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指定教材:《人格权法》,杨立新,法律出版社,2020 年第 1 版

三、

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 3 学分,建议总课时 54 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次章节名称学时

第一章

第二章

人格权概述

第三章

抽象人格权

第四章

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第五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六章

人身自由权和性自主权

第七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八章

肖像权、形象权和声音权

第九章

名誉权、信用权和荣誉权

第十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合计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 30%、“理解”为40%、“应用”为 3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容易、中等、难比例为 3:4:3。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 60%,次重点占 30%,一般占 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50 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 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同为专属权 B.法律作用相同 C.权利客体相同 D.同为固有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 “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公开权所保护的人格标识利益有A.姓名 B.肖像 C.形象 D.声音 E.以上都是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2 分)

26.抽象人格权

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4 分)

30.简述声音权的主要内容。

五、论述题

(本大题共 1 小题,每小题 14 分,共 14 分)

34.论述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

六、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35.高中毕业生罗某参加高考,总成绩 514 分。某县公安局王某一获取罗某的高考信息,伪造其户口迁移证等证件,使成绩为 335 分的其女王某二冒用罗某之名被某师范大学某专业补录。第二年再次参加高考的罗某被某理工大学录取。由于王某二毕业时冒用罗某的姓名办理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罗某在毕业时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后确认王某二盗用其身份证信息。2009 年 5 月 17 日,罗某以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 向法院起诉王某

一、王某二、某师范大学等

。2010 年 8 月 13 日,法院主持罗某与各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一次性给付罗某赔偿金 4.5 万元。

(1)盗用姓名与假冒姓名怎样区别?

(2)罗某主张王某二侵害其姓名权的主张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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