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6618商标法考试大纲(2016年版)

📍 湖南 📚 课程代码:06618 📅 版本:2016年版

湖南 省高 等教 育自 学考 试课 程考 试大 纲商 标法 (课程代码:06618)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2016 年 12 月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0 页) 高等教育自学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名称:商标法课程代码:06618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商标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商标法是一门应用型较强的课程,商标权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跟我们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通过本课程学习,可以深入了解商标制度及其相关的理论基础、典型案例,了解外国的商标制度以及我国商标制度。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

要求设置本课程,为了使考生能够牢固掌握商标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础理论和相关的法规条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能够掌握商标法的理论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能够切实保护工商业标志权,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商标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商标法是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必修的基础专业课程,它与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课程都有密切的关系,同时需要法理学等基础法学理论作为学习的基础。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商标概述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标的概念、发展历史、功能,以及商标立法的目的及其宗旨。

(一)商标的概念与功能(重点)识记:商标的概念理解:商标的功能应用:基于商标的功能,将商标的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为企业带来收益。

(二)商标立法的目的及其宗旨(次重点)识记:立法宗旨:1.加强商标管理;2.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保障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利益;3.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理解:立法目的应用:根据对立法宗旨的理解,在理论和实践中,解决关于商标管理、商标执法等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2 页(共 10 页)

(三)商标的发展(一般)识记:我国有人认为,在西方,商标最早起源于西班牙,当时的游牧部落把烙印打在自己的牲畜上,以区别不同主人的牲畜。也有学者认为, 西方最早的商标除了个体工匠和商人使用的明记和暗号之外,还有 13 世纪行会供成员使用的特定的印章。但有学者认为,这称不上商标,商标的出现是在古登堡采用活字之后,印刷出版者为了把自己的印刷制品与他人区别开来,在其书面装饰的部分加一定的标识理解:我国学者认为,中国商标的起源时间应该推到两千多年前,考古学者根据出土的陶器发现,在这些出土文物上有工匠、作坊名称或者产地的标识,这便是商品出现的证明应用:基于对商标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和理解,提出对中国乃至全球商标制度未来发展的展望

第二章 商标的构成要件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并掌握商标的构成要件:显著性、合法性、非功能性和在先性,以便更好地学习商标法。

(一)显著性(重点)识记:定义;流动特征理解:商标显著性的来源;通用名称的判断标准应用:根据对商标显著性的理解,能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二)合法性(次重点)识记:概念:商标的合法性是指商标标识本身不属于法律规定明确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理解: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标志应用:在实践中能检验商标的使用和注册是否合法,分析合法的商标使用和合法的商标注册之间的差异

(三)非功能性(次重点)识记:我国对非功能性的立法规定理解:实用功能性,美学功能性应用:商标设计时要充分注重其美学功能性和实用功能性给商标成功注册带来的问题和挑战,为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提供对策建议

(四)在先性(重点)识记:几类主要在先权利冲突的情形,在先肖像权,在先企业名称权理解:在先性在我国的确立,在先权利的类型,在先权利冲突案件的管辖应用:在现实生活中准确地分析商标的构成要件,提出商标构成要件涉及的重要问题,分析现有申请的优劣面,在管理和法律问题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便申请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3 页(共 10 页)

第三章 商标的种类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标的种类,在实践中对商标的各种不同类型做出准确的区别和判断。

(一)商品商标、服务商标(次重点)识记: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概念:商品商标是用于有形商品之上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理解:我国对服务商标的保护,销售商标应用:为企业量身订造合适的商标,以及为企业的不同业务也能打造不同功能的商标

(二)平面商标、立体商标与商业外观(重点)识记: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商业外观理解:立体商标的显著性,立体商标的功能性

(三)颜色商标(重点)识记:颜色商标理解:我国商标法体制度对颜色商标的保护,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问题

(四)音响商标与气味商标(一般)识记:音响商标

(五)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次重点)识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包含的要件理解:地理标志与商标权、商誉权、商业秘密的区别应用:能在实践中分辨商标的的类别,以及在商标注册中针对相关问题,为企业提供不同的选择性方案

(六)特殊标记(次重点)识记:特殊标志,特殊性理解:特殊标志与商标的共性

第四章 商标权的取得与注册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并熟知商标权的取得模式以及商标注册,以便在实践中有更好地应用。

(一)商标权取得模式(次重点)

理解:商标权取得模式(二)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原则(次重点)识记:商标注册原则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4 页(共 10 页)

(三)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以及保护(重点)识记: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流程,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上,驰名商标的保护理解: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商标无效的情形,具体构成要件应用:在将申请流程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可以提出简化流程建议

第五章 商标权的内容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标权的内容,让商标权在实践中有更好的利用价值。

(一)商标专用权、商标使用许可权、转让权及商标专用权质押(次重点)识记:商标权,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理解: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转让权应用:学习本章内容,在实践中解决有关商标转让和质押的方面的问题(二)商标权的限制(重点)识记:商标保护期与续展,商标权行使范围的限制理解:合理使用应用:辨别何种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在实践中真正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标权使用的管理内容,在实践中更好的管理商标。

(一)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类型的类型和后果(重点)识记: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理解: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取得模式,不以商标使用为获得商标权的前提。但是,为防止商标囤积现象的发生,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权人在获得注册后的使用商标义务,由此而产生了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制度应用:在实践中正确地使用和管理商标(二)不服商标撤销决定的复审和诉讼(次重点)识记: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5 页(共 10 页)

第七章 商标权侵权与救济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商标侵权问题,并能知道救济途径。

(一)商标假冒、仿冒行为(重点)识记:商标假冒、仿冒行为的构成,类似服务,商品与服务是否类似的判定,组合商标理解:相对公众,商标近似的具体判断方法,混淆与误认,商标反向混淆的法律适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次重点)识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注意:第一,行为依然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只是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需要承担停止侵害等其他责任。第二,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且能说明提供者的姓名。第三,行为人知道侵权成立后仍然不停止侵权而继续销售的,则行为性质发生转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侵犯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次重点)识记:伪造、攫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行为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中关于商标印制的专有权理解: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要求

(四)以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次重点)

识记:商品名称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商品装潢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五)商标帮助侵权行为(一般)识记:商标帮助侵权行为的定义: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商标帮助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第一,商标直接侵权成立。第二,帮助行为的实施者主观上存在故意,即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六)以商号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次重点)识记:以商号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定义:即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6 页(共 10 页)

理解:我国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应用:辨别实践中的商号侵害商标权问题(七)驰名商标淡化行为(重点)

理解:法律保护商标受反淡化保护的原因,商标反淡化保护的范围应用:我国司法实践对驰名商标反淡化的保护:尽管严格意义上说,我国在 2009 年 5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后才真正有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依据,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中已经在适用反淡化保护的原理了。法院在判决中就指出,普通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区别所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的出处,因此造成出处的混淆或者可能混淆是普通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但是驰名商标不仅发挥普通商标识别出处的基本功能,而且在吸引注意力、表彰顾客身份方面具有普通商标所不具备的作用,驰名商标的侵权认定就是要保护普通商标所不具备而驰名商标所独具的作用部分,即不是基于混淆或可能混淆出处来保护驰名商标。因此即便相关公众不会混淆,只要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了其标识,有可能误导公众认为使用人与商标权人有某种特定的关系,或认为商标权人对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作担保,这都是搭借商标权人的良好声誉、掠夺本属于商标权人的利益的行为,是侵犯驰名商标权的行为;或者使用人的行为会淡化商标权人的商标,降低其显著性,模糊该商标与商品或服务间唯一特定的联系,这亦属于对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

(八)以域名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重点)识记:以域名侵害商标权行为的构成:域名使用的文字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理解:域名的概念,域名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原因,域名与传统的知识产权主要区别(九)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商标侵权行为(次重点)

理解:网络电子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商标侵权问题网络电子交易平台提供者商标侵权责任问题分析网络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的商标侵权问题网络电子交易平台提供者商标侵权责任问题分析:

应用:实践中对电子交易的侵权问题有足够的认识,并且能维权(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责任(次重点)识记:行政执法中承担的责任: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7 页(共 10 页) 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 3 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 10 万元以下刑事法律责任: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理解:商标即发侵权行为的制止

第八章 商标的国际保护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标的国际保护的内容(一) 欧盟共同体商标(一般)

理解:共同体商标注册依据及管理机构共同体商标注册流程(二)商标国际注册(次重点)识记: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的主要公约:与商标国际注册有关的问题主要是由《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有关议定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公约完成的。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3.《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化了程序,更方便注册申请人注册。

5.《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强调自由贸易,规定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等等,它还建立了一个执行力很强的争端解决机制。

理解:商标国际注册的程序

1.《马德里协定》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程序

2.《马德里议定书》的进步商标国际注册的优势应用:在有关涉外商标的管理时,找到最适合的保护方式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8 页(共 10 页)

第三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指定教材:商标法,杜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年第二版。

三、

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 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9 页(共 10 页)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 5 学分,建议总课时 90 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次 内容 学时

第一章

商标概述

第二章

商标的构成要件

第三章

商标的种类

第四章

商标权的取得与注册

第五章

商标权的内容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七章

商标权侵权与救济

第八章

商标的国际保护合 计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 60%、“理解”为30%、“应用”为 1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 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 60%,次重点占 30%,一般占 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50 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 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最先确立优先权原则的国际公约是A.《伯尔尼公约》

B.《巴黎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知识产权协定》

06618 商标法考试大纲第 10 页(共 10 页)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1.商标权的基本特征包括A.专有性 B.地域性 C.时间性D.无形性 E、新颖性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销售商标

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商标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五、论述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试述商标权的限制。

六、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1996 年 2 月 29 日,杭州娃哈哈公司与达能公司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达娃合资公司,但当时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双方协商于 1999 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替代原来的《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许可给达娃合资公司使用,双方对此也从无异议。2006 年,所谓的“阴阳”合同曝光后,达能方面提出,1996 年的《转让协议》并未终止,要求将“娃哈哈”商标继续转让给合资公司。为此,娃哈哈集团在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仲裁委于 2007 年 12 月作出裁决,确认《商标转让协议》已于 1999 年 12 月终止。

达能公司对这一仲裁结果不服,并于 2008 年 6 月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裁决。请问:

(1)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已终止?为什么?

(2)双方是否可以约定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为双方争议解决机构?

(3)达能公司提起诉讼的被告方是谁?诉讼类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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