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5558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2016年版)
湖南 省高 等教 育自 学考 试课 程考 试大 纲侵权行为法 (课程代码:05558)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2016 年 12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名称:侵权行为法法课程代码:05558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侵权行为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本科)专业的选考课程,其主要内容为介绍侵权行为法一般理论知识和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具体制度。侵权行为法是民法的分支之一,是民事权益保护法,是救济法,是损害预防法。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
要求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当对侵权责任一般理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并重点掌握我国侵权行为法中的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能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具体规定解决相关问题。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本门课程的法律性质,以及其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侵权行为法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
2.掌握本学科所涉及的侵权责任类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使考生通过学习,能全面了解我国侵权行为法律制度,牢记相关概念,理解相关知识点,应用解决相关问题。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为选考课,其与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同属于民法的分支之一,可以同时选考,也可分别选考,只要对民法总论内容有一定了解和学习的考生均可选考本门课程。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侵权责任概述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的分类;考生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侵权责任的分类、侵权责任的特殊形态。
(一)1.侵权责任的分类;2.侵权责任的特殊形态。(重点)识记:1.侵权行为的概念;2.侵权责任的概念;3.补充责任的概念;4.相应责任的概念;5.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6.补偿责任的概念;7.适当的责任的概念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5 页)
理解:1.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2.作为地侵权责任和不作为地侵权责任的区别;3.自己责任和为他人行为负责地责任的区别;4.单独侵权责任与数人侵权责任的区别;5.单一侵权责任和大规模侵权责任的区别;6.侵权责任的特殊形态应用:说明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两者的关系(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次重点)识记:1.侵权行为的概念;2.侵权行为的特征理解: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应用:说明侵权与违约竞合时如何处理(三)侵权请求权(一般)识记:1.侵权请求权的概念;2.侵权请求权的特征理解:侵权请求权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第二章 侵权行为法概述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侵权行为法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法保护的权益范围;考生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侵权行为法的渊源、侵权行为法的功能和侵权行为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侵权行为法的渊源;侵权行为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重点)识记:1.侵权行为法的概念和特征;2.侵权行为法的渊源;
理解:侵权行为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二)侵权行为法的功能(次重点)识记:侵权行为法的具体功能应用:说明侵权行为法具有的功能(三)我国侵权行为法的体系(一般)识记:1.侵权行为法的体系概念和特征;2.我国侵权行为法的体系
第三章 归责原则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和特征、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和特征。考生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体系及其适用。特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
(一)1.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推定责任(重点)识记:1.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特点、功能以及适用;2.无过错责任的概念和特征:3.无过错责任的适用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2 页(共 15 页)
理解:1.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的区别;2.过错推定规则的适用范围应用:以实例说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二)1.归责原则的的概述;2.严格责任原则(次重点)识记:1.归责原则的概念和特征;2.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的特点;3.我国侵权行为法中各项归责原则的地位;4.严格责任的概念、功能以及适用理解:1.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体系;2.严格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与联系应用:以实例说明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二)公平责任原则(一般)识记:公平责任的概念、特征以及适用范围理解:适用公平责任应考量的因素
第四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
(一)因果关系(重点)识记:1.因果关系的概念;2.因果关系在归责中的作用;3.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解:1.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2.因果关系的中断与因果关系的推定;
3.因果关系的证明
应用:判断具体案例的因果关系(二)过错(次重点)识记:1.过错的概念和特征;2.过错的形式理解:过错的认定应用:判断过错的形式(三)损害(一般)识记:损害的概念、认定以及分类理解:1.加害行为的形态;2.损害的分类
第五章 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概念和特点、各类抗辩事由的概念和其他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考生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受害人故意、 受害人过失、第三人的原因、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条件及效力以及过失相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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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轻和免除责任的具体事由以及其他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重点)识记:1.受害人故意、受害人过失、第三人的原因、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2.依法执行职务和正当行使权利、受害人同意、 自助行为的概念理解:1.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及效力;2.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及效力应用:举例说明各类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适用
(二)过失相抵(次重点)识记:1.过失相抵概念;2.受害人过错的特点、性质理解:受害人过错与免除或减轻责任的区别与联系应用:过失相抵的具体运用
(三)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概述(一般)识记:1.免责和减轻责任的概念;2.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的分类理解: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的分类标准
第六章 数人侵权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共同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条件、种类、承担。考生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教唆和帮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相关概念以及判断标准。
(一)1.教唆和帮助行为;2.共同危险行为(重点)识记:1.教唆和帮助行为的概念;2.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3.共同危险行为的适用范围与构成要件;4.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理解:1.教唆与帮助行为的区别;2.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3.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过失侵权的区别与联系;4.共同危险行为及其免责事由应用:1.举例说明如何认定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2.举例说明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1.共同侵权行为概述;2.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次重点)识记:1.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3.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理解:1.共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2.共同侵权责任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责任的区别;3.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共同侵权行为的联系;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累积因果关系;5.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部分因果关系应用:举例说明共同侵权责任的构成
(三)共同过错的内容(一般)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4 页(共 15 页)识记:1.共同过错的概念;2.共同过失的概念理解:共同过错与共同过失的关系
第七章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类型及适用。
(一)预防性的侵权责任方式(重点)识记;预防性的侵权责任方式应用:说明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这三类侵权责任承当方式的特点
(二)救济性的侵权责任方式(次重点)识记:预防性的具体侵权责任方式理解:预防性的具体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
(三)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概述(一般)识记: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概念理解: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2.侵权责任承当方式与归责原则之间的关系
第八章 侵权损害赔偿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考生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和范围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
(一)财产损害赔偿(重点)识记:1.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的概念;2.侵害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害赔偿的概念;3.人身伤亡的财产损害赔偿的概念;4.人身伤害导致死亡时的赔偿请求权主体;5.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理解: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2.同一案件适用同一赔偿标准的原则;
3.一般伤害、致人残废和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应用:计算死亡赔偿金(二)侵权损害赔偿概述(次重点)识记:1.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征;2.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3.损益相抵的概念理解: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应用:举例说明过失相抵和损益相抵的适用条件(三)精神损害赔偿(一般)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5 页(共 15 页)识记:1.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征;2.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要件理解:1.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应用: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第九章 监护人责任
本章主要教学目的是阐述监护人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与相应的责任如何承担问题,附带介绍了对应的被监护人责任的特殊责任形态。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可以了解监护人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及其不同于一般侵权责任的特点。本章应重点理解掌握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承担责任的顺位性与监护人责任的特点。
(一)监护人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重点)识记:监护人责任的概念理解:监护人责任的特点应用:监护人责任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二)监护人责任的承担;被监护人的公平责任(次重点)识记:1.监护人的范围;2.监护人责任的范围;3.被监护人责任的承担理解:1.监护人责任的减轻;2.被监护人的公平责任的概念和特征;3.被监护人公平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十章 用工责任
本章内容十分丰富和重要,内容贴近现实需要,主要阐述了生活中常见的用工责任的相关内容。考生需要在本章的学习中了解用工责任的概念特征与构成, 区分不同主体之间的用工责任内容,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生活实际达到融会贯通的目的。考生应理解用工责任作为特殊侵权责任的特点,熟练掌握与应用用工责任的构成和生活中常见的不同主体之间不同类型用工责任的异同,重点掌握“执行工作任务”与“提供劳务”的判断,最后落脚于不同情形下用工责任的责任分配。
(一)用工责任概述;用工责任的构成要件;单位用工责任;个人用工责任(重点)识记:用工责任与相关概念的关系理解:1.用工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单位用工责任的概念和特征;3.单位用工者的追偿权问题;4.个人用工者的追偿权;5.个人用工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应用:1.被用工者因执行工作任务或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2.劳务派遣中的用工责任;3.个人用工中对被用工者损害的赔偿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6 页(共 15 页)
第十一章 网络侵权责任
本章主要阐述了网络侵权不同于一般侵权的特殊性与主要侵权主体的侵权责任。考生需要在理解网络侵权责任特点的基础上,深入了解侵权行为法对不同网络侵权主体责任分配的立法背后的原因与对被侵权人保护力度的增进与缺失。重点掌握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两种主体不同的侵权方式及其组合与构成要件,尤其是将构成要件中侵权行为客体的权利与民事权利理论相结合学习。理解不同情形下不同责任的承担形式,并在理解网络用户与服务提供者侵权组合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的构成基础上,对“通知规则”和“知道规则”达到熟练应用于案例的目的。
(一)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单独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重点)识记:1.单独侵权责任概述;2.单独侵权责任的承担理解:1.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单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2.通知规则的概念;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4.知道规则的概念;
5.知道规则的责任承担应用:1.通知规则的构成要件;2.知道规则的构成要件(二)网络侵权责任概述(次重点)
理解:网络侵权的特殊性
第十二章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本章主要阐述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与构成,考生须把握其既是过错责任又不同于一般的过错责任的特殊性和由此带来的不同的归责原则,理解责任主体通常为不作为的方式而承担责任的特点。考生对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应达到在理解的基础上灵活判断的程度,并与归责原则相结合综合学习。了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两种典型形态及其判定标准,最后落实到责任的承担上。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归责原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两种类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范围(重点)
理解:1.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的区分;3.构成要件中的损害与因果关系;
4.场所责任;5.组织者责任;6.关于追债权的行使应用:1.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构成要件中过错;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范围概述(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概述(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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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1.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概念;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与相关责任的比较
第十三章 教育机构的责任
本章详述了教育机构在其内部学生受到侵害时所要承担的责任。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需要了解教育机构责任其不同于一般侵权责任的特殊性,表现在责任的构成的分类上一方面上以发生侵害事实的场所为依据,另一方面与其发生关系的被保护的客体,即学生为划分不同责任类型的要件。考生需要重点在对比不同情形责任的异同基础上学习本章。
(一)教育机构对校内人员侵害的责任;教育机构对校外人员侵害的责任(重点)识记:1.教育机构对校外人员侵害的责任的概念;2.教育机构的责任理解:1.教育机构对校内人员侵害的责任类型;2.教育机构对校外人员侵害的责任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应用:1.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活期间遭受损害的责任;2.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损害的责任;
3.教育机构对校外人员侵害的责任的构成要件(二)教育机构的责任概述(次重点)识记: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的责任概述;2.教育机构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的性质;3.教育机构责任和相关责任理解:教育机构责任的分类
第十四章 产品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需要在对产品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等有基本了解的基础上熟练掌握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责任分配、产品责任的减免事由、责任的承担方式,重点理解消费者、销售者、生产者在产品责任的承担与分配中法律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尝试思考其背后的法理。
(一)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责任的减免事由;产品责任的承担;投入流通以后的召回等义务;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重点)
理解:1.产品责任的主体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2.产品责任中的追偿权;3.投入流通以后的召回等义务的概念;4.违反警示、召回义务的责任应用:1.产品具有缺陷;2.产品缺陷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3.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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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5.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6.未履行警示和召回义务的责任构成要件;7.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二)产品责任概念;责任承担方式(次重点)识记:1.产品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诉讼时效的适用理解:1.产品责任采严格责任;2.产品责任和合同责任;3.产品责任承担方式
第十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本章阐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责任构成与承担,本章的学习重在识记与应用, 考生需要了解不同情形下不同主体的责任承担,重点掌握一般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责任的构成,尤其是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免除,理解一般侵权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重点)
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免责事由应用:1.归责原则;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次重点)识记:1.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概述;2.转让拼装车或者报废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3.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4.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5.因驾驶培训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6.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顺序;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与社会救助基金补偿理解:1.“人车分离”时的责任承担;2.未办理过户手续时的责任;3.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4.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具体适用(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概述(一般)识记: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特点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与相关责任类型
第十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医疗损害的相关基础知识,包括什么是情形属于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在不同情形下应当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以及举证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9 页(共 15 页)
责任如何分配。考生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医疗损害的归责原则、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重点)识记:1.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原则的不同情形;
2.过错推定的具体内容;3.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理解:1.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应用: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二)医疗领域内的特殊产品责任;侵害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的责任(次重点)识记:1.医疗领域内的几种特殊产品责任;2.医疗机构的特殊说明义务理解:1.患者知情权、同意权的行使;2.医疗机构侵害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的责任承担应用:医疗损害责任中的产品责任承担(三)医疗损害责任和违反医疗服务合同的责任;侵害患者隐私权的责任(一般)
理解:1.采用过错推定的必要性;2.医疗损害责任和违反医疗服务合同的责任的 3.患者隐私权的内容
第十七章 环境污染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掌握环境污染的概念与特点,识记环境污染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和减轻责任事由,熟悉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类型和诉讼时效,分清数个主体污染环境时责任如何承担。
(一)环境污染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个主体污染环境的责任(重点)识记: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和减轻责任事由理解: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及特点、环境污染责任的因果关系应用:数个主体污染环境的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次重点)识记: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理解:环境污染损害的特点
(三)环境污染责任与不可量物损害(一般)
理解:相邻关系中的不可量物损害与环境污染损害的区别
第十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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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高度危险责任的概念与特征,理解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注意区别几种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重点掌握不同高度危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一般了解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民用核设施造成损害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
民用航空器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的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重点)识记:1.民用核设施的责任主体和免责事由;2.民用航空器的免责事由;
3.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的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理解:1.高度危险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民用核设施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3.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4.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应用: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二)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的承担(次重点)识记: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解:高度危险作业致害的概念和特征应用: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的承担(三)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与相关概念比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的类型;高度危险责任中的赔偿限额(一般)
理解:1.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与相关概念比较;2.高度危险责任中的赔偿限额应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的类型
第十九章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这种侵权责任与一般的野生动物侵权致人损害之间的区别,熟悉饲养动物之人损害的概念与特征,区分由家庭饲养和由动物园饲养的动物侵权时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能够运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解决现实中的侵权问题。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识记: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2.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应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特殊规则(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概念和特征(次重点)
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概念和特征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11 页(共 15 页)
应用: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三)饲养动物与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区别(一般)
理解:饲养动物与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区别
第二十章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当理解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能够区分不同物件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重点掌握物件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其中包括不动产物件与动产物件致人损害时的不同情形,通过对以上知识点的学习,可以辨别不同物件致人损害时的责任主体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一)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动产致人损害责任;动产致人损害责任识记: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追偿主体和免责事由理解: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特征与构成要件应用: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二)物件致人损害的概念与特征(次重点)
理解:物件致人损害的概念与特征(三)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类型(一般)
理解: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类型
第三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指定教材:侵权责任法,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
三、
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12 页(共 15 页)
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 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住在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作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 5 个学分,助学学时不少于 90 个学时,建议分配如下:
章次 内容 学时 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行为法概述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责事由数人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监护人责任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13 页(共 15 页)
用工责任网络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教育机构的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物件致人损害责任总 计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内容占考试总分数的 30%左右,理解的内容约占考试总分数的 30%左右,应用的内容占总分数的 40%左右。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 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 60%,次重点占 30%,一般占 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50 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 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是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A.损害赔偿 B.赔礼道歉 C.停止侵害D.罚款 E.罚金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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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五、案例分析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 10 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 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 500 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 500 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 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问: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05558 侵权行为法考试大纲第 15 页(共 15 页)mupdf: No default Layer confi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