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考试大纲(2022年版)
湖南 省高 等教 育自 学考 试课 程考 试大 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课程代码:00923)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2022 年 6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课程代码:00923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秘书学(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法学(本科) 专业的选考课程,主要研究对象为行政法现象和行政诉讼关系,兼具行政法和诉讼法两大部门的知识,是实现依法行政所必需的理论基础,整个理论体系以规制行政过程中的公权力、保障人权、建立良好的法秩序为价值立场和目标,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体系复杂、覆盖面广等特点。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
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掌握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熟悉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制度、规范以及行政诉讼的基本过程,理解我国行政法治理念的内涵、 形成与发展,对国外主要相关学说、观点、制度有一定的了解。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为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之关系,共同为考生建构起全面的理论体系,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为考生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打好基础。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需要掌握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渊源、分类、地位、作用、基本原则及行政法律关系等知识,从而对行政法学有一个初步的宏观认识, 概括地、整体地了解本门课程所要学习的内容和对象。
(一)行政的概念;行政法的概念、特征;行政法的渊源、分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特点和功能;行政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主体、客体和内容(重点)识记:1.行政的概念
2.行政法的概念、特征
3.行政法的分类
4.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理解:1.行政法渊源的种类
2.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3.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
5.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二)行政法的地位、作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次重点)识记:行政法的地位、作用理解: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
2.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3.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4.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三)行政的类型、特征(一般)识记:行政的类型、特征通过本章的学习,对行政法主体以及相关概念有一个概括地、整体地了解, 能够识别、分析行政法主体,并对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掌握,为之后章节的具体探讨打好基础。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行政主体类型的划分;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体系;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体系;被授权组织的含义和范围;被委托组织的含义和范围;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重点)识记:1.行政主体的含义、特征
2.被授权组织的含义、范围
3.被委托组织的含义、范围
4.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理解:1.行政主体类型的划分
2.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3.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体系
4.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二)行政机关的含义、特征;行政主体的类型、地位;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和消灭;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地位与行政主体三者之间的关系;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公务员的范围(次重点)识记:1.行政机关的含义、特征
2.行政主体的类型、地位
3.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4.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
5.公务员的范围
理解: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地位与行政主体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行政主体间的职务纠纷及处理原则、我国行政机关体系(一般)
理解:1.行政主体间的职务纠纷及处理原则
2.我国行政机关体系通过本章学习,考生需了解和掌握行政职权的概念、分配、设定、授予、委托及行政协助、行政职责和行政权限等知识,从整体上对行政职权有一个宏观的了解。
(一)行政职权的特征、设定、授予和委托;行政职责的含义和特征;行政权限的特征与类型(重点)识记:1.行政职权的特征
2.行政职责的含义、特征
3.行政权限的特征
理解:1.行政职权的设定、授予和委托
2.行政权限的类型
(二)行政职权的概念、分配;行政协助;行政权限的设置原则(次重点)识记:行政职权的概念理解:1.行政职权的分配
2.行政协助
3.行政权限的设置原则(三)行政职权的类型、行政职责的基本内容、行政权限的类型(一般)识记:1.行政职权的类型
2.行政权限的类型
理解:行政职责的基本内容本章作为本课程的重点内容之一,考生应充分理解和掌握行政行为概念、特征、分类等基础知识,对各种具体行政行为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一)行政行为特征;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行政许可的特征、种类、作用、原则、设定、规定、 实施机关及程序;行政征收的含义及特征;行政征用的含义及特征;行政给付的特征;行政强制的种类及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调解的特征;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种类、设定和程序;行政指导的特征和法律救济;行政协议的特征、履行和缔结行政协议的原则(重点)识记:1.行政行为的特征、分类
2.行政许可的特征、种类、作用及原则
3.行政征收的含义、特征
4.行政征用的含义、特征
5.行政给付的特征
6.行政强制的特征
7.行政调解的特征
8.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种类
9.行政指导的特征
10.行政协议的特征、履行理解:1.行政许可的设定、规定和实施机关
2.行政强制的种类
3.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4.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5.行政处罚的设定
6.缔结行政协议的原则应用:1.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2.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3.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4.行政指导的法律救济(二)行政行为无效、撤销、变更与消灭;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及区别;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与生效要件;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和中止;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行政给付的种类;行政调解;行政处罚的含义和特征;行政协议的种类;行政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次重点)识记: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
2.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3.行政给付的种类
4.行政调解
5.行政处罚的含义、特征
6.行政协议的种类
理解: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2.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变更与消灭
3.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
4.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和中止
5.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的区别
6.行政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三)行政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行为的功能;行政征收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原则及程序;行政征用的种类;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一般)识记:1.行政征收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原则及程序
2.行政征用的种类
3.行政确认的含义、特征及内容
4.行政奖励的含义、特征、原则及构成要件
5.行政裁决的含义、特征及原则理解:1.国家行为与行政行为
2.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
3.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
4.行政行为的功能
5.行政奖励的性质
6.行政确认的内容
通过本章学习,考生应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分类、意义和体系构成等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实践中具体的行政程序问题;掌握行政程序法治化的意义、 现状及理论基础等知识。
(一)行政程序设定权的划分;行政听证程序;行政决定程序的构成及主要制度;
行政执行程序的构成及主要制度;行政程序基本原则及各原则的具体内涵;行政程序法治化的目标模式及选择(重点)识记: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理解:1.行政程序设定权的划分
2.行政听证程序
3.行政决定程序的构成及主要制度
4.行政执行程序的构成及主要制度
5.行政程序各原则的具体内涵
6.行政程序法治化的目标模式及选择(二)行政程序的分类;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行政程序法治化的意义及现状;行政程序法治化的理论基础(次重点)识记:行政程序法治化的意义及现状理解:1.行政程序的分类
2.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3.行政程序法治化的理论基础(三)行政程序的含义、意义、价值及设定;行政程序体系构成的含义(一般)识记:1.行政程序的含义、意义及价值
2.行政程序体系构成的含义理解:行政程序的设定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归责原则、范围、程序、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等知识点,对国家赔偿的相关理论知识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与认识。
(一)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特征及范围、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赔偿请求的处理、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重点)识记:1.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特征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理解:1.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2.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3.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4.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
5.赔偿请求的处理
6.行政赔偿诉讼
应用: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二)行政赔偿的含义及特征、行政赔偿的提出、行政赔偿的方式、行政追偿(次识记:行政赔偿的含义、特征理解:行政赔偿的方式应用:1.单独提出行政赔偿的程序
2.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程序(三)行政赔偿的时效、行政追偿(一般)识记:1.行政补偿的时效
2.行政追偿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补偿的概念、特征、责任、范围、方式、 标准和程序等问题,能够准确区分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等相关概念。
(一)行政补偿的特征、程序、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重点)识记:行政补偿的特征、程序理解: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行政补偿的概念、范围、标准(次重点)识记:行政补偿的概念、范围应用:行政补偿的标准
(三)行政补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各种观点(一般)
理解:行政补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各种观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熟悉行政复议制度,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 性质、基本原则、参加人、范围、管辖、程序和复议机关等内容,对行政复议形成一个具体性的认识。
(一)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受理范围、排除事项、管辖、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重点)识记:1.行政复议的特征
2.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3.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理解:1.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2.行政复议机关
3.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应用:行政复议的管辖(二)行政复议的特征、程序(次重点)识记:行政复议的特征理解:行政复议的程序(三)行政复议的概念、基本原则、作用(一般)识记:1.行政复议的概念
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3.行政复议的作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概念、渊源及功能,从宏观层面了解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形成一个概括的初步认识。
(一)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行政诉讼法的渊源、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重点)识记:行政诉讼法的渊源理解: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应用: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二)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和功能、行政诉讼的共有原则(次识记:1.行政诉讼的概念
2.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和功能理解:行政诉讼的共有原则(三)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新中国行政诉讼的发展(一般)识记:新中国行政诉讼的发展理解: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原则和方式等相关知识, 掌握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和不予受理的事项;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及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等相关概念的涵义、规则。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及不予受理的事项、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规则(重点)识记: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理解:1.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及不予受理的事项
2.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则(二)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次重点)
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具体分类(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原则和方式(一般)
理解: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原则和方式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特征等相关知识;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及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等知识。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地位(重点)识记: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3.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二)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类型、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被告、共同诉讼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次重点)识记:1.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
2.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类型
3.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理解:1.行政诉讼原告
2.行政诉讼被告
3.共同诉讼人
(三)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一般)
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通过本章学习,考生需要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流程;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种类、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特点、范围、冲突解决规则等知识,能够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准确地适用法律;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法律适用原则等问题。
(一)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证明标准;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审核及认定;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种类(重点)识记: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种类理解:1.第一审程序
2.第二审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
4.证明标准
5.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6.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审核及认定应用: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二)起诉与受理、执行程序、行政诉讼程序的特点与种类、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法律规范冲突及其适用规则、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次重点)识记:行政诉讼程序的特点与种类理解:1.起诉与受理
2.执行程序
3.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
4.法律规范冲突及其适用规则
5.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三)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一般规定、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种类、送达方式与特殊时限(一般)识记: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种类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送达方式与特殊时限应用:1.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一般规定
2.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指定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七版),张正钊、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年版。
三、
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 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 7 学分,建议总课时 126 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次 章节名称学 时合 计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40) %、“理解”为 (50)%、“应用”为( 10 ) %。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容易、中等、难比例为 3:4:3。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 60%,次重点占 30%,一般占 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50 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 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 B.行政关系 C.行政管理 D.行政官员
二、填空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我国的行政审判机构是______。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行政奖励
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简述行政处罚的特点。
五、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甲某与乙某是邻居,双方素有不和。某日,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口角,最终引发斗殴。所属小区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指令一名民警出警,对涉案人员及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
两天后,该派出所将该纠纷正式作为治安案件立案,考虑到案情简单,情节轻微,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未成。两个月后,甲某在接受询问时,再次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于是事发三个半月后,该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三百元的罚款。甲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
(1)本案的被告应当是谁?
(2)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
(3)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