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091国际商法考试大纲(2025年版)
湖南 省高 等教 育自 学考 试课 程考 试大 纲国际商法 (课程代码:00091)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2025 年 6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名称:国际商法课程代码:00091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国际商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选考课程。课程较为全面、 系统地阐释了国际商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国际商事法律的新发展。课程以国际商事交易主体和流程为主线,对代理、合伙企业、合同、货物买卖、国际支付与结算(票据、信托等)、产品责任、国际商事仲裁等关键法律领域的基础规则与实践应用进行深入解析。在此基础上,课程进一步探讨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以及全球贸易新秩序下的法律适应性策略,培养考生处理复杂国际商事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
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需理解国际商法对国际贸易的规范与指导作用,系统掌握国际商法基础理论及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则。课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考生熟练运用国际商法知识分析与解决国际商事活动中的问题及纠纷,提升实践应用能力,为未来从事国际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基本要求:
1. 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2. 掌握国际商事合同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术语、国际支付与结算、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基础规则;
3. 能够熟练运用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处理有关国际商事活动及其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应具备法学基础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宏观经济学及商学等核心学科的基础知识条件。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宏观经济学。
本课程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选考课,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考生系统掌握国际商事规则体系与跨境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为后续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等课程奠定法律应用基础。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商法的概念、渊源、主要内容等基本问题;能够清楚地了解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及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
(一)国际商法概述(重点)识记:1.国际商法的概念
2.国际商法的渊源
理解: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二)大陆法系(次重点)识记:1.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分布范围
2.大陆法系的特点
理解: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三)普通法系(次重点)识记:1.普通法系的概念
2.普通法系的分布范围理解:1.英国的法律制度
2.美国的法律制度
(四)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次重点)识记:1.中国法律的渊源
2.中国的司法制度
理解: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代理法的概念,掌握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同时理解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和我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度,能够运用代理规则解决国际商事实践中的代理问题。本章的难点内容为代理人、 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互相承担的基本义务;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中有关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对本人和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的主要种类及内容;我国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及其实务问题。
(一)代理法概述(重点)识记:1.代理的概念
2.无权代理的定义
3.代理关系的终止
理解:代理权的产生
应用: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有关无权代理规定的差异,如当代理人未披露被代理人的存在,而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其法律后果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有何差异
2.有效判断代理关系终止的效果,如对当事人和第三人分别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二)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次重点)识记:1.代理人的义务
2.本人的义务
(三)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一般)
理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不同规定(四)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一般)识记:1.信用担保代理人
2.保付代理人
3.运输代理人
4.保险代理人
理解:对商业跟单信用证加以保兑的保兑银行(五)我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度(次重点)识记: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理解:我国的代理法律制度应用:针对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特殊情况,我国《民法典》作出了哪些新的规定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合伙法的基本内容,了解美国合伙企业的分类,能够运用合伙企业法的基本规则有效选择企业形式。本章的难点内容为充分了解各国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在不同国家和地域进行直接投资时,能选择最佳企业形式。
(一)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重点)识记: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2.合伙的概念
3.公司的概念
应用:在选择企业形式时,除了要特别重视有限责任及纳税考虑外,还应重视的因素(二)合伙法(重点)识记:1.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企业的利弊
3.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理解:1.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
2.合伙企业的解散
应用: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包括主要条款、登记注册事项等(三)美国合伙企业分类(一般)
理解:1.普通合伙
2.有限责任合伙
3.有限合伙
4.有限责任有限合伙
5.有限责任企业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公司及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的主要分类,了解公司的设立流程、财务及资金来源、管理及治理机制,同时了解公司的并购类型、解散形式和清算流程。本章的难点内容为在明确公司及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规则的基础上,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选择公司的设立形式、管理方式、治理机制等。此外,既要有效掌握国内公司法的相关规则,还要充分了解目标国家的公司法规则及其差异,才能更好地为公司“引进来”与“走出去”提供有效的理论与实践路径。
(一)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重点)识记:1.公司的定义
2.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3.公司法的概念
理解:1.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2.公司法的法律形式(二)公司的主要分类(重点)识记:1.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3.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理解:其他公司形式应用:投资中的公司形式选择,如某公司去境外投资,应选择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形式,应如何分析其利弊(三)公司的设立(次重点)识记:公司章程的概念及内容理解:1.公司的创办人
2.公司的内部细则
3.公司的基本权力
4.公司的年度报告
应用:了解公司的设立流程,知道如何设立一家公司(四)公司财务及资金来源(次重点)识记:1.公司资金的基本概念及其两个主要来源
2.公司资本及股票
3.公司债券的概念及分类理解:1.公司的主要财务报表
2.公司有价证券的主要特点和公司资本构造的选择应用: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运营方式及资金来源,如了解公司的基本财务报表各自有什么作用,股东权益共由哪几部分构成等(五)公司的管理(次重点)识记:1.股东的概念及基本权利
2.董事会的产生和结构理解:公司的高级职员应用:充分了解股东有哪些权利,股东大会有哪些表决形式等(六)公司的治理机制及其主要法律措施(一般)识记:1.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2.公司治理中重要的法律措施理解:1.公司治理产生的必然性
2.中国实施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及任务应用:明确公司治理机制能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以及通过哪些法律措施解(七)公司的并购、解散和清算(次重点)识记:1.公司并购的类型
2.公司解散的概念、原因及形式
3.公司清算的概念
理解:公司并购不同形式的利弊应用:明确如何有效选择公司的并购类型、能有效判断公司的解散原因等(八)外国公司(一般)识记:1.外国公司的概念
2.外国公司的国籍
理解:1.外国公司的进入
2.外国公司的撤离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外商投资法的立法背景,掌握外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 投资管理等内容;了解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并把握美国、欧盟及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差异;同时关注《TRIMs 协议》的主要内容,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外商投资的整体性发展及趋势。
(一)外商投资法概述(次重点)识记:1.外商投资法的宗旨、原则
2.外商投资的界定
3.外商投资互惠原则理解:1.投资促进
2.投资保护
3.投资管理
4.外商投资法与原“外资三法”的衔接(二)过渡期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一般)识记:1.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
2.外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理解:1.《外商投资法》设置过渡期条款的归因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三)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次重点)识记:1.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与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国家安全审查的制度模式理解:1.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2.欧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3.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对我国外资法律的影响(一般)识记:《TRIMs 协议》的主要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对价和原因,熟悉合同的订立过程及产生的效力,明确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及救济措施的实施等,能够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解决简单的合同法律问题,防范一般的合同风险。本章的难点内容为了解不同国家、不同法系的合同制度差异,为跨境交易中的合同架构选择提供最优法律解决方案。
(一)合同法引论(一般)识记: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重要作用理解:1.合同法的历史演变
2.国际范围内合同法的渊源(二)合同的概念(一般)
理解:1.英美法和大陆法系中关于合同的定义
2.现代商法中合同的定义(三)对价和原因(一般)识记:英美法上的对价的定义及作用理解:法国法上的原因(四)合同的订立(重点)识记:1.要约的定义及其撤销
2.承诺的定义及其生效时间应用:基于要约和承诺的定义,准确判断合同的订立主体、订立时间等。
(五)合同的效力(重点)识记:1.合同效力的概念及分类
2.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3.法人的缔约能力
4.合同的形式
5.错误和误解的概念、后果
6.欺诈的概念
7.胁迫的概念
8.显失公平的概念
理解:不同法系对合同效力、缔约能力、合同形式等规定的区别应用:基于影响因素,准确判断合同的效力(六)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次重点)识记:1.合同受挫的概念
2.履行不能的概念
3.不可抗力的概念
理解:1.合同的解释
2.履行义务因障碍或情况变化而免除(七)违约及其救济措施(次重点)识记:1.预期违约的概念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3.违约金的概念
理解:1.解除履约义务
2.英国和美国、法国、德国、中国有关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的规定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货物买卖相关法律规则,掌握以《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核心的买卖合同立法的主要内容、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施过程中合同因障碍而不能履行的后果、买卖合同违约救济等基本知识,同时对货物风险与所有权转移问题等问题有较清楚的认知,能够运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争议。本章的难点内容为在明确货物买卖法律规则的基础上,将理论应用于商业实践,有效设计买卖合同的交付条款、验货标准及违约处理方案。此外,既要精准适用国内《民法典》买卖合同章规定,还需充分比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英美等国的货物买卖法的规则差异,为跨国货物贸易的合规操作与争议预防提供法律支撑。
(一)货物买卖相关法律概述(一般)识记:有关国际货物买卖通行的主要国际贸易惯例理解:《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立背景(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重点)识记:1.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买卖活动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要约的含义、生效时间、撤回与撤销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承诺、逾期承诺的含义应用:明确与合同法相比,货物买卖领域有关合同成立规则的特殊性(三)卖方和买方的义务(次重点)识记: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卖方的基本义务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买方的基本义务应用:准确判断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和卖方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合同因障碍而不能履行的后果(一般)识记:被免除不履约责任的条件
(五)违反买卖合同时的救济措施(次重点)识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买卖双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理解:《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次重点)识记:1.风险的概念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有关货物风险转移的主要规定理解:1.英国、美国关于货物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2.英国、美国和德国、法国、中国有关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美国和欧洲的产品责任法;掌握《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准据法的确定等;了解中国产品责任法中的缺陷责任及处罚措施;能为企业“出海”合规及进口产品纠纷处理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一)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一般)识记: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三种归责理论理解:1.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演变
2.中国对美贸易中的产品责任问题(二)欧洲的产品责任法(一般)
理解:1.《产品责任指令》中的若干重要概念
2.《产品责任指令》实施的情况(三)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次重点)识记:1.《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中产品的定义
2.《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中确定准据法的规则(四)中国的产品责任法(一般)识记:1.中国产品责任法的渊源
2.产品缺陷的定义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票据的经济作用;掌握票据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熟悉有关票据的国际立法;掌握运用汇票的基本知识;熟悉本票、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一)票据立法的演变(一般)
理解:1.世界主要国家的票据立法
2.国际票据立法的统一(二)汇票(重点)识记:1.汇票的定义和特征
2.汇票的种类
3.汇票行为
应用:能够判断汇票行为各自生效的条件(三)本票(次重点)识记:1.本票的定义和特征
2.本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理解:1.本票行为
2.商业票据
(四)支票(次重点)识记:1.支票的定义和特征
2.空头支票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信托的概念与作用;掌握信托的设立方式、变更与终止;
熟悉有关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熟悉商事信托的基本特征与主要类型。
(一)信托法概述(重点)识记:1.信托的定义
2.信托的法律特征及其分类(二)信托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次重点)识记:信托的设立条件应用:了解信托的设立流程及信托的变更与终止(三)信托当事人(一般)
理解:1.信托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2.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3.信托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四)商事信托概述(一般)识记:1.商事信托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2.现代社会中商事信托的主要类型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协议、承认与执行等基本问题。
了解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等内容;重点掌握仲裁的概念;仲裁协议;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其特点(重点)识记:1.仲裁的定义及其特点
2.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3.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理解:世界主要常设仲裁机构应用:在国际商事纠纷中有效选择仲裁机构(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重点)识记:1.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其类型
2.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3.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4.涉外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
5.涉外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应用:准确判断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三)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一般)
理解: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仲裁规则(四)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和执行(次重点)识记:1.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概念
2.《纽约公约》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 其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指定教材:《国际商法》,沈四宝、王军等,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22 年第 4 版
三、
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 4 学分,建议总课时 72 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次章节名称学时合计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 30%、“理解”为40%、“应用”为 3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容易、中等、难比例为 3:4:3。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 60%,次重点占 30%,一般占 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50 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 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不属于信托的特点的是A.独立性 B.人合性 C.连续性 D.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汇票的行为一般包括A.出票 B.背书 C.提示 D.承兑 E.付款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26.仲裁协议
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5 分)
31.简述国际商法的内涵及其主要渊源。
32.
五、论述题
(本大题共 1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5 分)
36.试述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 1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5 分)
37.中国 A 公司向美国 B 公司订购 600 吨大米,合同规定分 6 批完成。前 3 批大米均按期保质到货,但在收到第 4 批大米时,中国 A 公司发现该批大米发霉变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请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中国 A 公司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