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13969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考试大纲

📍 广东 📚 课程代码:13969

Ⅰ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是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为了充分发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制度功能和作用,实现法律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者通过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进行系统分析研究、理论抽象和逻辑归纳, 形成了一整套关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术语、核心理念、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和基本内容。这些术语、理念、原则、理论和内容所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有机统一体,就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1)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发展演变进行系统性研究,探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产生和发展演变的规律性,把握其未来发展的趋势;(2)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基本理论进行研究, 构建以基本理念、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则等为核心内容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体系;(3)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进行立法研究,从立法体制、立法技术、立法规范等方面保障法律规范的科学性,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4)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解释与适用进行研究,通过法律释义学基本原理,建立对法律规范解释的原则规则和程序等技术规范,促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准确运用;(5)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的实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价性研究,推动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属于社会法的核心组成部分,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均以维护社会利益为目标,以人权为基础,具有共同的制度理念和制度目标。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尊严地劳动和生活,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共同任务。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宪法是国家基本法,各部门法都要符合宪法规定

。在宪法的统率下,劳动法与其他部门法都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各个法律部门之间以及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形成了共存和制约的关系。在法律位阶上、劳动法和其他部门法要服从于宪法。在法律适用上,劳动法与经济法民法之间存在极其密切的关系,与其他社会法存在密切关系。一般认为,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的特别法,是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同时以经济法和民法对劳动关系调整的规范为例外和补充。在法律适用上,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仍然应当优先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范,在该规范没有规定的,可以参考适用民法规范及经济法规范。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的重点内容为:劳动法的概念、劳动关系主体的概念及界定、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合同法、劳动条件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以及社会保障法的核心社会保险法。

次重点内容为:劳动就业法、劳动保护法、社会救济法、社会优抚法、社会福利法。

本课程的难点内容为: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条件的法律限制,社会保险法。

Ⅱ 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其含义是:识记:要求了解本课程的法律主体、行为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要求在了解基本常识的基础上,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要求能够运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对社会实践中的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对一些重要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综合相关的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

Ⅲ 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理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当了解劳动法中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含义,理解劳动法中劳动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法上的一般义务,掌握劳动法的概念及劳动法的作用,理解劳动法在社会发展中的意义,准确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我国劳动法的发展历史及劳动法体系。

1.1 劳动法的概念与劳动、劳动者的含义

1.1.1 劳动法的概念
1.1.2 劳动法中的行为

——“劳动”的含义

1.1.3 劳动法中的行为人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1.2 劳动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1.2.1 劳动法的地位
1.2.2 劳动法的作用
1.2.3 劳动法的意义

1.3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3.1 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1.3.2 确认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资格,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1.3.3 劳动合同的自由与政府适度的干预相结合
1.3.4 体现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1.3.5 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

1.4 我国的劳动法的制定和体系

1.4.1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劳动立法
1.4.2 十一届三中全会至

《劳动法》制定前的劳动立法

1.4.3 我国

《劳动法》的立法过程

1.4.4 保障民生的现行立法
1.4.5 我国劳动法律体系

(一)劳动法的概念与劳动、劳动者的基本含义

1.识记:劳动与就业,失业的界定标准

2.领会:劳动的含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定义,劳动法的概念,劳动者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的范围

3.应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义务(二)劳动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2.领会: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的意义

3.应用:劳动法的作用(三)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识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2.领会: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确认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资格,形成规范和标准,

3.应用: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四)我国劳动法的制定和体系

1.识记:建国后至改革开放的劳动立法

2.领会:改革开放起至劳动法制定前的劳动立法内容

3.应用:自《劳动法》制定以来劳动法体系的完善

1.重点: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作用

2.难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理解与界定

第二章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在学习中应当充分理解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准确理解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2.1 劳动法立法目的的意义

2.1.1 立法目的的意义
2.1.2 劳动法立法目的的意义

2.2 我国劳动法立法目的的内容

2.2.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2.2 确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2.2.3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劳动法立法目的的意义

1.识记:立法目的在劳动法的历史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2.领会:立法目的在立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立法目的在社会发展中的纲领作用(二)我国劳动法立法目的的内容

2.领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3.应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重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第三章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在

本章的学习中,我们要求实现的学习目的是,理解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掌握劳动者的条件,理解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含义,掌握劳动关系的特征,理解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掌握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

3.1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

3.1.1 劳动关系的概念
3.1.2 劳动关系的特征
3.1.3 劳动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

3.2 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

3.2.1 劳动法对主体调整的原则
3.2.2 劳动法对主体调整的范围
3.2.3 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排除及利弊
3.2.4 平台经济的劳动形式与劳动要素
3.2.5 平台经济的法律调整与变革

(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

1.识记:劳动能力,用人单位的含义

2.领会: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者的法定条件,劳动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

3.应用:劳动行为,劳动关系的特征,(二)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

1.识记: 劳动法对主体调整的原则

2.领会:劳动法调整主体的排除,平台经济中的劳动要素

3.应用: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排除及利弊

1.重点: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

2.难点:劳动关系的范围,平台经济中的劳动要素的理解

第四章 劳动就业法

通过本章学习,应当达到的学习目的是理解劳动就业的含义,掌握劳动就业的要素, 了解劳动就业的形式,理解法律对于特定人员就业的特殊规定,掌握劳动就业的原则,充分理解并掌握法律对特殊就业群体的保障制度。

4.1 劳动就业概述

4.1.1 劳动就业的含义和要素
4.1.2 劳动就业的形式

4.2 劳动就业的法律原则

4.2.1 国家促进就业的原则
4.2.2 劳动就业的市场原则
4.2.3 平等就业原则
4.2.4 男女就业权利平等原则

4.3 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原则

4.3.1 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原则的含义
4.3.2 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的内容
4.3.3 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保障

4.4 禁止使用童工

(一)劳动就业概述

1.识记:劳动就业的含义国际上对就业形成的判断标准,劳动就业的范围

2.领会:劳动就业的要素,劳动就业的形式,特定人员的就业方式(二)劳动就业的法律原则

1.识记:促进就业的原则,劳动就业的市场原则

2.领会:劳动就业的平等原则,就业中男女平等原则(三)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原则

1.识记:残疾人就业保障,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

2.领会:退出现役的军人就业保障(四)禁止使用童工

2.领会:童工的概念,劳动法对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3.应用:使用童工构成犯罪的几种情形

1.重点:劳动就业的平等原则,劳动就业的市场原则

2.难点:劳动就业的男女平等原则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本章内容是劳动法的核心部分,在本章中的学习目的和要求具体是:掌握劳动合同的定义,掌握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民事合同的区别,理解劳动合同的立法发展,掌握劳动合同的特征,熟悉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掌握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与订立的效力,掌握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掌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掌握劳动合同的无效,掌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熟悉补充条款,掌握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种类,熟悉劳动合同的形式。重点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限制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

5.1 劳动合同概述

5.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立法
5.1.2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5.2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与无效

5.2.1 劳动合同的订立
5.2.2 劳动合同的变更
5.2.3 劳动合同的终止
5.2.4 劳动合同的无效

5.3 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和期限

5.3.1 劳动合同的内容
5.3.2 劳动合同的期限
5.3.3 劳动合同的形式

5.4 劳动合同的解除

5.4.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其限制
5.4.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概述

1.识记:劳动合同的立法,劳动合同的形式

2.领会: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

3.应用: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从属性与非强制性(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与无效

1.识记: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

2.领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无效

3.应用:劳动合同订立的效力,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及后果,(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和期限

1.识记:劳动合同期限种类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的含义

2.领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3.应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条款、劳动报酬条款、社会保险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识记:劳动合同解除的三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演变

2.领会:,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3.应用:在我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与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性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重点: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及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难点:劳动合同解除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后果。

第六章 劳动条件法

本章内容是劳动法的重点内容,本章的学习目的和要求有:深刻理解劳动条件对劳动关系的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掌握劳动报酬的概念与构成,理解工资立法的发展变化历史掌握劳动报酬的范围,掌握劳动立法的劳动报酬原则,理解基本工资制度,掌握最低工资的概念、适用范围及最低工资标准,掌握工资支付的法律保障,理解工作权及休息权,掌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掌握延长工作时间及法律限制。

6.1 劳动报酬的概念和法律原则

6.1.1 劳动报酬的概念
6.1.2 我国劳动报酬的法律原则

6.2 基本工资制度

6.2.1 用人单位确定工资分配的因素
6.2.2 工资分配的集体谈判制度

6.3 最低工资制度

6.3.1 最低工资的概念和意义
6.3.2 最低工资制的适用范围
6.3.3 最低工资标准

6.4 工资支付保障

6.4.1 工资支付形式
6.4.2 工资支付对象
6.4.3 工资支付时间
6.4.4 禁止克扣工资
6.4.5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6.5 工作权和休息权及其意义

6.5.1 工作权和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6.5.2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立法发展

6.6 工作时间和工作日

6.6.1 工作时间
6.6.2 定时工作日
6.6.3 不定时工作日
6.6.4 计件工作日

6.7 休息与休假

6.7.1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6.7.2 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6.7.3 休息日
6.7.4 法定休假日

(节假日休息)

6.8 延长工作时间及其限制

6.8.1 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制度的意义
6.8.2 延长工作时间制度的内容

(一)劳动报酬的概念和法律原则

1.识记:工资立法的发展变化

2.领会:劳动报酬的概念,劳动报酬的构成形式

3.应用:我国劳动报酬的法律原则,劳动收入与劳动报酬的区别(二)基本工资制度

1.识记: 用人单位确定工资分配的因素

2.领会: 工资分配的集体谈判制度

3.应用: 无

(三)最低工资制度

1.识记:最低工资制的适用范围,

2.领会:最低工资的概念和意义,最低工资的具体要求。

3.应用:最低工资标准(四)工资支付保障

1.识记: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

2.领会:工资支付时间,禁止克扣工资的规定

3.应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要求(五)工作权和休息权及其意义

1.识记: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立法发展

2.领会:工作权和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含义(六)工作时间和工作日

1.识记:工作时间的表现形式

2.领会:工作时间的概念,工作时间的分类,

3.应用:缩短工作日的具体内容(七)休息与休假

1.识记:休息时间的理解

2.领会:休息时间的概念,休息时间的类别,休假的种类(八)延长工作时间及其限制

1.识记:延长工作时间的意义

2.领会: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延长工作时间制度的具体内容

3.应用: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

1.重点:我国劳动报酬的法律原则,劳动收入与劳动报酬的区别,工资分配的集体谈判制度,工作时间的概念,工作时间的分类,休息时间的概念,休息时间的类别,休假的种类

2.难点: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

第七章 劳动保护法

通过本章学习,应该充分认识到加强劳动保护是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具体学习目的与要求为:理解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概况,,了解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理解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掌握劳动安全卫生法的责任原则和具体内容,掌握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内容,掌握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7.1 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概况

7.1.1 国外的劳动安全卫生立法
7.1.2 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7.1.3 我国劳动安全与卫生立法

7.2 劳动安全卫生法的责任原则和内容

7.2.1 用人单位

(雇主)负责制原则

7.2.2 劳动安全的主要内容
7.2.3 劳动卫生的主要内容

7.3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立法和意义

7.3.1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立法
7.3.2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意义

7.4 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

7.4.1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7.4.2 女职工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7.4.3 工作场所的

“性骚扰”

7.5 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7.5.1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概念和意义
7.5.2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概况

1.识记:劳动安全卫生的含义,国外的劳动安全卫生立法

2.领会: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二)劳动安全卫生法的责任原则和内容

1.识记:劳动卫生保障权

2.领会:劳动安全的主要内容,劳动卫生的主要内容

3.应用:用人单位负责制(三)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立法和意义

1.识记: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立法

2.领会: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概念,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意义(四)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

1.识记: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领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的含义及形式

3.应用:女职工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五)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1.识记: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概念

2.领会: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概念,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

1.重点:劳动安全的主要内容,劳动卫生的法定内容,女职工四期的劳动保护,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2.难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八章 劳动争议处理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要实现以下学习目的与要求:理解劳动争议的概念,掌握劳动争议处理的具体范围,理解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征。理解劳动争议的调解的基本要求,调解协议的履行及法律后果。掌握劳动仲裁的概念及劳动仲裁的管辖重点掌握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及仲裁基本程序,深刻理解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掌握终局裁决,理解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了解劳动法院与劳动法庭。

8.1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8.1.1 劳动争议的概念
8.1.2 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8.1.3 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征

8.2 劳动争议的调解

8.2.1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8.2.2 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与受理
8.2.3 调解协议书和调解意见书
8.2.4 调解协议的履行与不履行

8.3 劳动争议的仲裁

8.3.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8.3.2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8.3.3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和参加人
8.3.4 劳动争议仲裁的开庭与裁决

8.4 劳动争议的诉讼

8.4.1 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和管辖
8.4.2 劳动法院与劳动法庭

(一)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1.识记:劳动争议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2.领会:劳动争议的概念,

3.应用: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二)劳动争议的调解

1.识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领会: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与受理,调解协议书与调解意见书,调解协议的履行及后果(三)劳动争议的仲裁

1.识记: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参加人,

2.领会: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劳动仲裁代理人,仲裁举证责任,仲裁裁决

3.应用: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劳动仲裁的程序,终局裁决(四)劳动争议的诉讼

1.识记: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劳动法院和劳动法庭

2.领会:劳动争议诉讼管辖

1.重点: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征,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劳动仲裁的概念,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仲裁裁决的先予执行及终局裁决

2.难点: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劳动仲裁的程序,劳动仲裁终局裁决

第九章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理

本章的学习目的是,掌握社会保障法的概念,认识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掌握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理解认识社会保障法的功能,掌握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9.1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9.1.1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9.1.2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9.2 社会保障法的功能和原则

9.2.1 社会保障法的功能
9.2.2 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1.识记:社会保障关系的分类

2.领会: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社会保障法的内容

3.应用:社会保障法的特征(二)是社会保障法的功能和原则

1.识记:社会保障法的功能

2.领会: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1.重点: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特征,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2.难点:社会保障法的广泛的社会性、社会保障法的强制性规范与非强制性规范的统一

第十章 社会保险法(上)

本章的学习目的与要求具体有: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掌握社会保险的特点,认识社会保险的分类,深刻理解并掌握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重点掌握养老保险的概念特征及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掌握农村养老保险的变革及要求,理解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失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了解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及标准

10.1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

10.1.1 社会保险的特点
10.1.2 社会保险法的概念与分类
10.1.3 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10.2 养老保险法

10.2.1 养老保险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0.2.2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10.3 农村养老社会保险

10.3.1 农村养老方式的历史与变革
10.3.2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变革
10.3.3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的建构

10.4 失业保险法

10.4.1 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10.4.2 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
10.4.3 失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
10.4.4 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与标准

(一)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

1.识记:国际上社会保险基金的概率与积累

2.领会: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社会保险法的概念,社会保险法的调整对象的分类,社保基金的管理

3.应用: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二)养老保险法

1.识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

2.领会:养老保险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三)农村养老社会保险

1.识记: 农村养老方式的历史

2.领会: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四)失业保险法

1.识记:国际劳工组织对失业的定义

2.领会:失业的概念与特点,享受失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

3.应用: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与标准

1.重点:社会保险法的概念与特征,养老保险的概念及特征,失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

2.难点: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与标准

第十一章 社会保险法

(下)在本章中,我们的学习目的和要求有:重点掌握工伤保险的概念特征、工伤保险的对象,理解工伤保险的法律原则,掌握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掌握职业病的确定,掌握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及排除规定,熟悉工伤保险的待遇。熟悉生育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掌握生育保险的对象及待遇。掌握疾病保险的概念及特征,熟悉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及保障对象,熟悉疾病保险的待遇

11.1 工伤保险法

11.1.1 工伤保险的概念和对象
11.1.2 工伤保险的法律原则
11.1.3 工伤认定与职业病的确定

11.2 生育保险法

11.2.1 生育保险的概念
11.2.2 生育保险的对象
11.2.3 生育保险待遇

11.3 疾病保险法

11.3.1 疾病保险的概念、范围和对象
11.3.2 疾病保险待遇

(一)工伤保险法

2.领会:工伤保险的概念及特征,工伤保险的法律原则,职业病的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3.应用:工伤保险的对象,无过错责任,工伤认定的条件与排除(二)生育保险法

1.识记: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

2.领会:生育保险的概念与特点,生育保险的对象

3.应用:生育保险待遇(三)疾病保险法

1.识记:医疗保险

2.领会:疾病保险的概念与特征,疾病保险的范围和对象,疾病保险待遇

1.重点:工伤保险的概念特征,工伤保险的对象,工伤认定的条件及排除,生育保险的对象及待遇,疾病保险的概念特征,疾病保险的对象及保险待遇

2.难点:工伤认定及职业病的确定

第十二章 社会救济法

在本章中的学习目的与要求具体有,掌握社会救济的概念认识我国的社会救济制度历史,掌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掌握救济范围及救济标准,熟悉农村五保供养。理解救灾救济的含义了解救灾救济的捐赠管理,掌握流浪儿童救助的概念及救助内容,熟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含义及要求。

12.1 社会救济

12.1.1 社会救济的概念
12.1.2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2.1.3 我国农村社会救济

12.2 救灾救济

12.2.1 灾害救济款的使用原则
12.2.2 灾害救济的捐赠管理

12.3 社会救助

12.3.1 流浪儿童救助
12.3.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一)社会救济

2.领会:社会救济的概念,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济的对象,农村五保供养

3.应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保障资金来源以及救济程序(二)救灾救济

1.识记:救灾救济的含义,救灾捐赠的含义

2.领会:灾害救济款的使用原则,灾害救济的捐赠管理(三)社会救助

2.领会:流浪儿童的界定,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重点:社会救济的概念范围,灾害救济款的使用原则,救灾捐赠的含义,流浪儿童救助

2.难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五保供养

第十三章 社会优抚法

通过本章学习,要了解社会优抚的基本含义,社会优抚制度是在历史中随着军队的产生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了解抚恤优待的含义及发放优待金制度

13.1 发放优待金

13.2 抚恤优待

1.识记:优待金的来源

2.领会:优待金,死亡抚恤,残疾抚恤,社会优待

1.重点:优待金的发放及优待金的来源,死亡抚恤,残疾抚恤,社会优待

第十四章 社会福利法

在本章的学习目的与要求是,掌握社会福利的概念及特征,熟悉我国社会福利中的老年人福利的概念及内容,掌握儿童福利的概念,了解残疾人福利。掌握职业福利的概念,了解国外的职业福利中的法定福利和法定外福利。

14.1 社会福利概述

14.1.1 社会福利的概念
14.1.2 社会福利的特征

14.2 我国的社会福利

14.2.1 老年人福利
14.2.2 儿童福利
14.2.3 残疾人福利

14.3 职业福利

14.3.1 职业福利的概念
14.3.2 法定福利与法定外福利

(一)社会福利法概述

2.领会:社会福利的概念、特征,(二)我国的社会福利

1.识记:我国社会福利的一般表现形式,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

2.领会:老年人福利的概念及内容,儿童福利的内容(三)职业福利

1.识记:国际劳工组织对职业福利的规定,国外对职业福利的法律规定

2.领会:职业福利的概念及特点

1.重点:社会福利的概念与一般表现形式,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

Ⅳ 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

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

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是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课程内容在教材中可以体现一定的深度或难度,但在大纲中对考核的要求一定要适当。

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应基本一致,但要以大纲规定内容为本;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教材里一般也要有。而教材里有的内容,大纲里就不一定体现。

三、关于自学教材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黎建飞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 年第 6 版。

四、关于

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课程基本要求明确了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掌握的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识点构成了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因此对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对课程考核知识点理解程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了有效地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本大纲已指明了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在章节的基本要求中也具体明确了各章节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更加方便于考生开展自学活动,在此特提出以下两点学习方法供参考:

1.全面学习,突出掌握重点及核心自学者首先应系统地学习各章内容,掌握要求识记的概念,深入理解和掌握基本概念和理论,在此基础上对重点的部分与内容要给与足够重视。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这门课程而言,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关系”这一具体对象这门课程全部内容都十分重要。同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学》这门课程而言,劳动关系的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法及社会保险法法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疾病保险是课程重点内容,其他内容做一般了解和领会。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考试前要系统整理已经学习过的本课程内容,梳理出基本概念之间的关系,便于记忆、 加深理解,从而牢固掌握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理解相关概念和理论,并学会简单应用或综合应用相关内容。如在劳动合同的学习中借助于实践中的劳动合同的具体表现理解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内容;在劳动争议法的学习中,借鉴实践中的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案例,对照理解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理论知识。

五、对社会助学的

要求(一)帮助自学者梳理重点、次重点和一般内容之间的关系助学者在辅导时应帮助了自学者梳理重点、次重点和一般内容之间的关系,既要全面、 系统学习全部考试内容,以了解各部分考试内容的相互关系,又要抓住重点概念、命题和理论。侧重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对具体分析方法的应用。

(二)自学者如何培养应用知识的能力独立阅读,扩展阅读,以点带面,合理利用互联网资源,包括论文资源(中国知网) 实践案例资源(如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视频课程资源(如 B 站)等,通过理论学习与现实生活建立联系,训练如何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理论运用于理解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

(三)助学及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四)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 “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五)助学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六)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六、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 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三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 在考试之日起 6 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

七、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课程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

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 20%,领会占50%,应用占 30%。

5.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6.各种题型的具体样式参见本大纲附录。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主体符合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 )。

A.义务劳动中的劳动者 B.利用假期参加团建活动的单位员工 C.从事单个家庭卫生及护理服务的阿姨 D.因辍学而在鱼档打工的 15 岁小员工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他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有( )

A.乡镇政府 B.某某中学 C.请他人来家里收拾处理废品的家庭 D.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后依然雇请员工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 E. 雇佣阿姨照看家里小孩的家庭

三、名词解释

1.劳动就业

四、简答题

1.简述工资支付保障的具体内容

五、论述题

1.试论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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